个人中心 智能问答 繁體
手机版 无障碍 长者专区
站内搜索
尊敬的受访者:
您好!为持续推进我区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深入了解《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修订)政策执行效果,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此次调查,请结合实际情况作答。感谢贵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 其他,请说明
1年以内 1-3年 4-6年 7-10年 10年以上
1-29人 30-99人 100-299人 300-499人 500人及以上
政府官方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兑现专区”或“企业用户空间” 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纸媒 网络、手机等非官方新媒体 经家人、朋友、同事等介绍得知 其他,请说明
支持重大成果和创新资源落地。对在医药健康产业领域具有重大突破等的企业或项目落地后,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支持,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定年限和数额的租赁资金支持。 支持新药器械创新研发。对开展临床试验并进行转化的新药,根据其研发进度与类型,分阶段予以支持。 支持取得注册证书。对三年内获得的药品注册批件且已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根据药品类型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支持产品委托生产和销售。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物医药企业生产、销售的,按照相应比例,对产品资格持有者、委托生产者与承担创新产品销售的平台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支持交叉融合新业态发展。 鼓励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全产业链的应用,并按照相应比例给予一定支持。 支持企业成长发展。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达到一定数额、上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支持、单品种产品年产值取得突破、产品通过评价且进入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的企业,给予不同金额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支持国内外资质认证。对获得国际认证的药品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获得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等认证的企业或机构;获得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等认证的企业或机构,按照相应规定和比例,给予不同金额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强化金融投资支撑。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鼓励社会资本等参与投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贴息支持的方式,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支持创新平台发展建设。对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发展、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等,分别给予一定资金政策。鼓励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与国际项目及人才引进。 支持鼓励创新药械应用。推动医药健康企业生产符合准入条件和具有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品、创新医疗器械及重大仿制药分别进入药品集中采购备案目录和医保目录。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已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创新产品和经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医疗器械。
创新药品领域,如新靶点、新技术等创新药研发 生命科学领域,如关键技术研究应用 特色高端医疗器械 新兴技术领域交叉融合,如医药健康与人工智能、5G技术 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建设 创新型临床研究中心 其他,请说明
是 否
支持重大成果和创新资源落地 支持新药器械创新研发 支持取得注册证书 支持产品委托生产和销售 支持交叉融合新业态发展 支持企业成长发展 支持国内外资质认证 强化金融投资支撑 支持创新平台发展建设 支持鼓励创新药械应用
效率非常高 效率较高 效率一般 效率较低,请说明
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 不太满意 非常不满意
资金支持额度不足 申请流程复杂繁琐 政策咨询解答渠道不畅通 资金发放存在延迟 政策更新有一定滞后 其他,请说明
增加政策解读形式,确保理解政策内容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简化申报流程/缩短申报时间/精简申报材料 放宽政策优惠条件 其他,请说明
持续修订、细化奖励条款 提供长期的财政支持机制而非针对首次认证的一次性支持 持续丰富、完善政策内容 适当降低申报门槛 简明政策兑现流程 其他,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