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出现利润下降、经营困难等问题。做好困难龙头企业化险解困工作,有利于巩固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有利于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助推乡村振兴,稳定全区经济增长。政府要从稳增长、保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困难龙头企业化险解困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一是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帮助企业化险解困。
二是要坚持综合施策、政银企联动、一企一策、依法依规。区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通过共同努力,使大部分困难龙头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为助推乡村振兴,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办理报告
李光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研究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困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大兴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9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分别为北京秋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资源亚太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市级龙头企业6家,分别为北京金维福仁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绿得利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市美丹食品有限公司、中粮丰通(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宏福国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珠满江农业有限公司。龙头企业具有稳定、规模较大的原料生产基地,生产加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带动能力强。其产品依托科学管理、先进设备、科技创新、技术雄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我区通过发展"龙头企业+基地+农民"、"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等模式,发挥其在行业中的号召力、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4月,我局开展了关于2019年度大兴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经调查,2019年,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共计5.66亿元,同比增加8.08%;营业收入共28.28亿元,其中净利润达9882.79万元,同比增长46.6%;出口创汇2217万美元,同比增长33.63%,上缴税金2704.83万元,同比增长16.63%。我区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和抗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部分龙头企业发展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交通物流管制等原因,部分企业出现原材料无法采购,销售产品难以配送,供求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二是由于部分商超账期拉长,导致企业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资金周转压力加大,流动资金缺少等问题。
(二)农业产业化体系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
我区龙头企业虽然在带动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是与振兴乡村中都市型现代化农业发展战略的要求和定位还有一定差距。美国具有较成熟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其农业产业体系的产值构成中,农业生产占25%,加工占33%,而农产品销售所占比例则达到42%。而从2019年的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际情况来看,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销售型企业,分别占比29%和71%,缺少农业生产型龙头企业,农业产业链条有待完善和加强,农产品的附加值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结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
利益分配问题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合理利益连接机制。我区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主要是有两种方式:一是经龙头企业与农户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的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也就是"订单农业";另一种是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雇佣合同,农民为企业提供劳动力,并取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方式。2019年,我区龙头企业带动本地农户仅13486户。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挖掘和创新。
三、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为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困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现代农业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科技农业、功能农业、美丽农业建设,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带动农民稳定脱贫增收致富。
(一)积极应对疫情,多举措解决企业难题
针对疫情期间龙头企业的相关问题,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措施。
一是我局帮助龙头企业申请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必需品《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和绿色通行证,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车辆顺畅通行,解决企业农产品流通问题;
二是组织龙头企业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开发的"农产品供求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农产品供应信息和农资需求信息,并在"优农佳品"等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确保供求信息对等,畅通供销渠道;
三是联合区商务局、各属地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积极组织协调物美超市、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格林摩尔集团、农产品销售中心、农产品产销合作社、"菜篮子"产品供应网点、社区菜店等单位与龙头企业、园区、农户进行对接,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
四是积极开展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工作,重点针对本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农业企业给予农业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金融扶持,这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企业规模以及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有力推进,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各龙头企业也纷纷加足马力,复产复工工作全面提速,相应问题已基本解决。
(二)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按照《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动态监测管理办法》(京政农函〔2019〕2号)要求,对我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开展认定和监测工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规范对龙头企业管理、服务和引导。2020年,北京宏福国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金珠满江农业有限公司两家具有高新科技认证的农业生产型企业企业被认定为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是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农学院、市龙头企业协会,围绕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带动、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对我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结合支持政策进行调研。
三是组织农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班,重点学习新形势下北京市农业产业化政策、对外扶贫工作、电商蔬菜分级包装技术规范、北京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使用等课题。加大对农业生产型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积极引导各龙头企业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加大科技研究经费投入,逐步实现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能力转化,不断开发出领先市场的新产品,提高龙头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四是为进一步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建立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库,我局积极组织龙头企业申报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等项目。
五是为破解"大棚房"后我区农业发展建设用地实际问题,拟推荐符合以下要求的龙头企业匹配点状供地,一是主要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符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的农业园区;二是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良好,社会效益带动强,群众支持度高,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农业园区;三是具备一定实力,有意愿以点状供地等形式促进融合发展的农业园区。
(三)努力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模式
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实际,努力探索和完善以下四种利益联结模式,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1.订单合同模式。订单合同是在农业生产之前,农民与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交售产品的品质、数量、时限、收购价格以及龙头企业承诺的服务内容等事项,农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则按合同要求收购农产品的一种产销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建立相对稳定的产品供求关系。
2.服务协作模式。龙头企业利用资产作为抵押贷款,通过合作社或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科技投入。同时,通过统一的原料供应、产品收购、定价销售,降低生产成本,强化市场竞争;通过对从业人员的系统培训,提升了生产水平和业务素质;通过大力的宣传推介,提高知名度,吸引顾客,拓展市场。充分发挥其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管理、人资培养、产业指导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作用。该模式通过金融和技术协作,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较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3.流转聘用模式。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政府,政府将土地租赁给龙头企业,企业利用土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农民每年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费,还可以被企业为聘用为工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赚取相应的劳动报酬,从而获得比较稳定的收入。该模式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和返聘为工的方式,同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
4.股份合作模式。龙头企业和农民(村集体)通过双向入股进行利益联结,农民(村集体)以资金、土地、设备、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参与、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并按股分红。它同时具有股份制与合作制的性质与特点,"财产共有、产权明晰、按股分红"是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这种模式是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一大创新,是利益联结最紧密的一种模式,也是与我国经济转轨要求相适应的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