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创”背景下大兴区自由职业者服务管理工作亟待强化的建议 提案委员:罗道全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来源:区政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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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提案

  自由职业人员,是指那些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又区别于个体、私营企业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专业知识技能并为社会提供合法的服务性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在我国自由职业者中,年轻人占绝到大多数,年龄在30岁以下的人数占到总人数的7成。(《2015自由职业者现状报告》全球最大的职业社交平台LinkedIn领英集团发布)。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大兴区的自由职业者人数众多,在国家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自由职业者数量将继续快速攀升。然而,目前大兴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对自由职业者的服务管理方面还严重滞后,影响了自由职业者事业发展及应得利益,也严重制约了“双创”战略的深入推进,亟待采取得力措施加以强化。

  一、当前大兴区自由职业者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底数不清。我们目前采用的自由职业者自由缴纳社保的制度,然众多未缴者政府对其人数掌握不准,底数不清造成扶持政策不精准。

  2、情况不明。目前,自由职业者中的主体多是在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青年人,就业情况多变,经济和生活状态多变,而政府管理部门对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和利益诉求了解不多、不深、不透。

  3、服务不周。政府部门出台了许多针对企业的优惠措施,这些优惠措施并未惠及日渐庞大的自由职业者群体,一些国家救助和福利,也没有针对这一群体的具体设计。

  4、权责不等。自由职业者与企业员工一样缴纳了社会保险金,理应获得同样的待遇。企业员工有一部分社保金是企业缴纳的,而自由职业者是个人全额缴纳。

  二、改进大兴区自由职业者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1、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居民就业情况动态电子信息库。目前居民就业情况主要体现在纸质版《劳动手册》,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没有居民《劳动手册》的电子版,无法对居民就业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因此,建立居民就业电子档案,是摸清底数和情况的基础。

  2、建立无单位人员《劳动手册》跟踪程序。现在的《劳动手册》从初始登记后,基本在单位或劳动者本人手中,脱离了街道劳动保障部门的视线。如果把《劳动手册》移交程序设定为由单位——街道——本人,街道就可以全面准确了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变化情况,对《劳动手册》由个人持有的对象进行定期访问,并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3、建立自由职业者国家福利注入账户制度。虽然自由职业者没有工作单位,但在以国有经济为主的体制下,每一个民众都有享受国家红利和福利的权利,政府部门应为每一个自由职业者建立福利收入账户,作为享受社会保障的依据。

  4、设立自由职业者税收先征后退专用账户。随着自由职业者数量增加,未来一旦出现严重生活困难,政府不能甩手不管,因此,政府应为劳动年龄段的自由职业者建立税收先征后退专用账户,鼓励自由职业者在收入丰收期多交税,大部甚至全部退入该账户,作为自由职业者未来的养老保障资金。

办理报告

  罗道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创’背景下大兴区自由职业者服务管理工作亟待强化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目前,北京市所实施的促进就业政策及社会保障政策所面向是群体均为北京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非本市户籍自由职业者暂未列入北京市相应的促进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服务范畴(失业保险返还政策除外,该政策按当年规定的比例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费,旨在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作用)。

  二、大兴区自由职业者底数掌握情况

  大兴区各镇、街道均设有人力社保基层平台,人力社保基层平台对于辖区户籍各类群体的就业情况进行动态掌控,对于本区户籍自由职业者的底数情况了解的较为清晰。但外地自由职业者由于居住地、工作地不明,户籍地多元,无法对其进行实时了解,故而无法摸清此类人群底数。

  三、大兴区现有政策概述

  我区针对于自由职业者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关于北京市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7〕246号)、《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地区及临空经济区劳动者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京兴人社就发〔2018〕139号)以及《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京人社就发〔2014〕170号)等。

  (一)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是指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其面向范围是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或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45周岁,登记失业一年以上,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的就业困难人员。

  在企业就职的人员,参加的是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而灵活就业则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符合灵活就业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以2019年为例,参加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1219.78元,补贴930.93元,个人实际只需缴纳288.85元,这就为灵活就业人员减轻了很大负担。

  (二)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针对的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含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自主创业且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以上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地区及临空经济区劳动者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本市城乡“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等),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社会公益性岗位安置

  对于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女满四十周岁以上和男满五十周岁以上人员、残疾人员、享受“低保”待遇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纯农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可以被纳入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中,可以享受享受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

  此外,对于不属于政策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我区相关部门配备了公共职业指导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政策性指导、求职面试技巧指导、职业素质测评、职业生涯规划、薪酬指导等,以求切实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效帮助,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主办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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