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内 容:
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购物袋,共同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袋购物的良好氛围势在必行。
大家对塑料袋会造成环境污染早已熟知。2008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制度实施后的前几年,在一定程度上对塑料袋的使用起到了抑制作用,人们逐步开始重复使用布袋、塑料袋、纸袋等环保用品购买东西。但近两年,大家为图方便、图省事,商家为了提高服务,塑料袋在菜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小卖部、餐饮等场所依然使用频繁,电商、快递、外卖中的塑料包装用量快速上升,塑料袋被无偿大量使用的现象出现了反弹。为减少白色污染,保护我们的环境,将制度落到实处,提出三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是非常关键的环节,政府部门在实施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基础上,采取公众教育活动,加大对宣传培训力度,要从根本上改变消费者的行为习惯,使少用或不用塑料袋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重点选择社区、村镇、学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及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和生产、销售企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自觉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依法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
(二)完善体制机制,使塑料袋过度使用见成效。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一是制度保障。区发改委、 工商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要从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监督管理以及违规处罚等方面做出细致和明确的规定。二是监管到位。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使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查处到位。执法部门要开展巡查检查,对于无偿提供一次性塑料袋的商家和个人,按照制度进行处罚。
(三)开展全民使用环保袋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与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开展全民使用环保袋行动,号召全民使用耐用、易于回收的环保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可以大量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大幅度减少白色污染的泛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办理报告
陈文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塑料袋过度使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区政府建议提案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局就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明确主管领导、承办部门、工作期限,要求按时保质办理,并形成了我局《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其后,我局分管领导带领办公室人员拜访您,听取您的真实想法和反映问题的实质内容。现将我局就您的提案的办理工作向您报告如下:
一、严格塑料袋监督管理
开展对本市塑料袋生产企业以及商场、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监督检查,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管理办法》要求,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免费提供塑料袋或不标明价格、不按标示价格销售塑料袋等违法行为。重点对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大的集中交易市场展开专项行动,规范辖区市场及市场内商户使用、销售塑料袋行为,一是在市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袋;二是禁止免费提供塑料袋或不明码标价、不按标示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免费提供或不明码标价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四是由市场主办方统一印制塑料袋的市场,要求其在公告栏等显著位置统一公示塑料袋价格。上半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家次11866家次。
二、注重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结合贯彻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限制过度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将这项工作纳入日常执法检查中常抓不懈。要以宣传教育为引导,以执法查处为手段,克服临时任务观念,培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需要全社会充分认知理解配合,并在日常生活中持之以恒;联合区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各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广泛地宣传引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督查机制
市场局成立监管督查组,对辖区内的生产、流通领域、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进行联合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查处,各有关科室全程跟进各基层所执法查处工作,对口进行业务和案件办理指导,并综合各所上报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四、建立培训宣传机制
充分利用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培训会、行政约谈、信息报送等多种手段,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工作,仅六月份,开展培训、宣传5731人次。各责任单位加强垃圾分类舆情和投诉举报处理,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及时处置舆情和违法行为查处报告。
五、综合执法成效
对生产、销售塑料袋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把源头关,对商超、农贸市场等零售单位进行持续不断专项检查,对免费提供和没有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起,责令整改276起。其中,针对北京宏德利远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情况,执法人员对其立案处罚,责令该单位提供塑料袋依法明码标价,且不得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并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过为期3个月专项检查,目前大兴辖区所有市场已无免费提供塑料袋及销售超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并按照要求各市场已公示塑料袋售价。
特此报告。
我们诚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宝贵的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