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政府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和核心,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为了改善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生存在的放学按时接走困难现象,提高学生素质教育和国家未来人力资源质量,建议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在课后延时服务中的主导作用。
第一,建议政府尽快制定并出台课后延时服务的系列规范性管理办法和政策文件,以规范不同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例如:学校、第三方机构、志愿者组织、家长协会、社区居委会等参与服务的主体各自享有哪些权利,应尽哪些责任和义务。
第二,成立学校、家长、第三方机构、政府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管委员会。对课后延时服务的对象、内容、效果、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第三,对课后延时服务对象可能出现的"免费搭车"现象,制定相应预案,保证资源和秩序不影响学校稳定和安全。
第四,成立由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课题组,对课后延时服务学生的身心健康、学业和素质发展给以追踪研究,以发现规律、探索改进措施。课后延时服务增加了学生自主学习、参加文艺、体育、科技活动的机会,加强了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交往,因此是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重要途径。
办理结果
尊敬的邓俊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政府在课后延时服务中主导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1.有关"政府尽快制定并出台课后延时服务的系列规范性管理办法和政策文件,以规范不同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建议,大兴区教委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京兴教发〔2018〕48号)、《关于在小学、幼儿园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京兴教发〔2018〕49号)、《关于聘用校外机构和教师的暂行规定》(京兴教发〔2018〕51号)等系列文件,文件中规定了不同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在《关于在小学、幼儿园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大兴区教委建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各校(园)要谋划和落实好课后延时服务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机制,制定课后延时服务具体方案并报区教委备案等。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要结合本校实际条件以及学生和家长需求,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好校内外资源,科学合理安排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和人力物力资源,有机整合学校课外活动和延时服务活动安排。
2.有关"成立学校、家长、第三方机构、政府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管委员会,对课后延时服务的对象、内容、效果、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的建议,大兴区教委已经成立了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王学军担任组长,由区教委副主任周爱彬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另外,大兴区教委已经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提供课后服务激励实施方案》(京兴教发〔2018〕46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各校依据提供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学生规模等,严格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和区教委下达的经费额度等,制定具体分配办法,要通过学校办公会、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方可实施。各校要成立提供课后服务激励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具体负责课后服务激励机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需求调研,协商确定服务方式、时间、安排等,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各校(园)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由干部、教师、家长代表组成,校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统筹推进此项工作。
3.有关"对课后延时服务对象可能出现的'免费搭车'现象,制定相应预案,保证资源和秩序不影响学校稳定和安全"的建议,依照《关于在小学、幼儿园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京兴教发〔2018〕49号)文件要求,推进此项工作要坚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自主申请,自愿参与延时服务。
4.有关"成立由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课题组,对课后延时服务学生的身心健康、学业和素质发展给予追踪研究,以发现规律、探索改进措施"的建议,大兴区教委要求各校每学年为学生搭建课后服务成果展示平台,提升学生的成就感、荣耀感,激发学生成长的源动力,以展示促提升、促发展。另外,大兴区进修学校科研室,已在开展课后服务推动学生发展方面的追踪研究。
主办单位:区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