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为加强镇村安全管理,青云店镇辖区各镇出于保护乡道、村道,限制超载车辆通行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了限高杆,但是部分限高杆设置不规范,高度在1.8-2.3米,甚至部分限高杆上锁管理,影响了消防、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例如我区配备的120急救车高度为2.45米,部分限高杆的高度和上锁管理限制了急救车的正常通行,大大影响了急救效率。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限高杆规范设置,在不影响消防、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的情况下,实现限高杆的“限高”和“安全”双重目标。
办理报告
张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区内各级道路限高杆设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我镇高度重视此项提案的办理工作,在接件后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在掌握委员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及相关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成立由党委书记张廷武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振明任组长,组织部长杨正锋任副组长,办公室、公路站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及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我镇将抓好此项工作,加强限高杆规范设置,在不影响消防、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的情况下,实现限高杆的“限高”和“安全”双重目标。
二是摸清底数,规范管理。为切实做好办理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办复,让政协委员满意,结合我镇实际,根据全镇道路限高杆设置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对镇域内限高杆以2.55米(120急救车高度为2.45米,预留10厘米的颠簸空间)进行统计分析,主要道路现有限高杆87座,其中,低于2.55米的41座,高于2.55米的46座。
三是分类改造,提升效能。结合镇域内各村社区化管理改造,确保镇内主要道路和各村进出口主要道路,使120急救车正常通行,41座低于2.55米的限高杆17座需要改造,其中拆除6座,升高11座至2.55米,实现限高杆的“限高”和“安全”双重目标。
特此报告。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