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而针对青少年开展分层分类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持久的工程。今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三年,在过去几十年的积累中,青少年法治教育已取得了良好效果,当然也存在一定不足。
一是宣传教育主体仍然相对单一,针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更多依托学校开展,家庭、社会明显存在宣传不足的问题。二是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法治教育多以说教为主,虽然也在不断更新形式,如手抄报、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但相比于青少年日益多元的接收渠道,普法形式的创新性还远远不够,不是喜闻乐见就难以主动接受。三是宣传教育资源渠道的畅通性不足,相关部门具有普法宣传任务、一些社会力量具有普法宣传意愿,但因为缺少多方联动的体制机制,因此与有需求的学校、社区等,难以形成长期关系,导致普法宣传更多是点性开展,形不成面,更不能保证常态化进行。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断扩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载体
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网络,着力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发挥社区家长学校的作用,引导家长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以法治小家促进和谐大家。另一方面,倡导有关部门多方协助,充分发挥好妇联、团委、居委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倾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不断拓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要完成“我讲什么,青少年就学什么”到“青少年需要什么,我就讲什么”的思维转变。坚持以“青少年”为中心,通过前期调研,从适于青少年掌握、满足青少年需要的角度进行法治宣传。利用自媒体、微信、电子图书、微视频等开展掌上法律知识宣传,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青少年日常生活之中。
三、不断畅通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渠道
由区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牵头,成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师资库,包括公检法司法宣人员、律师、社工等,经考核后,公示并入库,供学校、社区进行“点单式”宣传方式,从而解决供求双方沟通不畅的问题,并保障了师资的规模性、稳定性。
办理报告
马小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多角度、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1.扩容师资力量,拓宽教育渠道。持续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每年通过“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进行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加大家庭法治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多期“家长沙龙”,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区域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家庭教育讲座近百场等;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动,最大限度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落地见效;与区妇联、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联手,促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联系,统筹普法资源,汇聚普法力量,均衡派设法治副校长;与团区委联合,为被(侵)害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开展入户走访、心理辅导。
2.发挥学校的教育主体功能,丰富教育形式。坚持“三个结合”,探索校园法治教育新路径。一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宪法核心地位,开展宪法晨读、宪法卫士活动,在2023年市教委组织开展的“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中10人获得市级奖项;定期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作品征集”等活动,增强法治教育的互动性与实践性。二是坚持走进与走出相结合,与区检察院联合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开展“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活动;与政法职业学院共同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等。三是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在利用展板、黑板报等传统普法手段基础上,开展模拟法庭大赛等,让学生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法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
3.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累计拍摄法治安全系列微电影十七部,其中《红包的诱惑》荣获第十四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短视频单元三等奖、北京市反诈短视频大赛优秀短视频奖。北京教育融媒中心、大兴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多次对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情况、作品等进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