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号朱克城-关于推进加装电梯相关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来源:大兴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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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提案

  加装电梯是解决居民上下楼尤其是老年人上下楼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加装电梯工作中,由于加装电梯行业准入门槛较低,目前对想从事加装电梯企业没有严格的准入要求和条件。有意愿加梯的居民由于加装电梯的愿望比较迫切,在选择加梯企业时,容易忽视对加装电梯企业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进行了解,致使权益受损。因此,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属地加强对加装电梯企业整体情况进行细致了解,尤其是对企业、企业法人及具体经营者是否被限制高消费及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列等情况进行查询和了解。在尊重市场经济原则和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提示居民对该情况进行细致了解,对是否选择该类企业进行加装电梯慎重考虑,从而有效降低居民在加梯前、中、后期带来相关风险隐患。

  同时,为了确保加梯后维保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群众生命安全,避免出现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等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出台加装电梯后续维护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梯管理、零配件损坏更换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等内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自身权益,把实事工程办好办实。

  再者,为了丰富加装电梯市场、加强国有经济活力、更好地保障居民权益,建议有关部门推进市属、区属实力较强的国有企业参与到加装电梯工作中,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拓宽群众选择加装电梯企业的范围,降低群众权益受损风险的发生,有效维护市场和社会面稳定。

  办理报告

  朱克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加装电梯相关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对于您所提出的建议及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为了加快推进我区老楼加装电梯工作,本着“业主申请、基层组织、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政府搭台、加梯企业与业主达成共识,形成企业与业主民事合同关系。通过区、镇街、社区的共同努力,目前实现批准337部,已经投入使用123部,在施在推214部。

  一、基本情况

  1.加梯条件

  四层及以上多层无电梯普通住宅,对住宅的建筑年限不限制,居民意愿统一后可申请增设电梯。

  2.补贴政策

  2022年起降为每部48万元资金。资金使用范围,宏观分为地上24万建安费,地下24万元管线切改费。补贴对象为市属产权楼栋,央产、军产可参照加梯政策办理手续,不享受市级补贴。

  3.组织形式

  由住建委搭建各相关单位沟通平台;城管委负责管线切改,协调各专业公司;镇街负责监督加梯企业依法开展加梯,督促居委会、业委会组织业主共同决策,指导业主选取加梯企业并签订合同;加梯企业作为实施单位对加梯质量、安全、运营负总责。

  二、工作做法

  1.制定区级工作方案

  依据市级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大兴区老楼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每月一题中加梯难解决方案》,对相关镇街进行培训宣贯,同时在实操方面进行指导。

  2.畅通统筹实施渠道

  会同城管委深度研究管线改移的政策,畅通了地下管线切改、地上电梯建安资金统筹使用的渠道,多次与燃气电力等专业公司会商,降低了改移管线成本。

  3.增强政策培训

  点对点上门送政策,新政策文件出台后,对属地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对接培训,通过宣讲培训、试点电梯项目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讲解老楼加梯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确保政策辅导到位、人员理解到位、工作执行到位,将“一户申请就启动、达到比例就确认、协商一致就开工”的工作原则实际落地。

  4.加大宣传力度

  制作加梯短片在各平台宣传,同时推广先进经验,利用市级部门刊物、区级简报等方式宣传区级先进工作经验、典型案例,供全区学习参考借鉴;对符合旧改项目的小区重点进行加梯宣传,鼓励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和老楼加梯项目共同推进,未能同步实施的小区,在实施旧改项目地下管网改造时预留加梯的空间,为后续加梯节省改移成本。

  5.控制加梯成本

  组织区城管委、燃气公司、电力公司、相关镇街、加梯企业、设计单位、审计单位等各专业公司对加梯成本进行核算,半层入户加梯成本价约为55万元,给予居民参考的标准,规范市场企业,控制加梯成本,有效减少居民出资。

  三、下一步工作

  1.组建专业队伍。按照市住建委关于《老楼加装电梯问题解决方案》的有关要求,分别组建区级、镇街级、社区级的“三级”加梯服务中心,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调优配齐各级人员力量,努力实现“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和居民“不出社区咨询政策,不出街道报装电梯”,建立起区、镇街、社区联动机制,稳妥有力有序推进加梯工作。

  2.努力形成规模效应。在单个小区中,属地要引导全体业主尽量选择1家实力强的电梯公司负责建安及后续服务保障,推动形成规模效应,既可以保证加梯公司压缩成本增加收益,又便于后期运行维护,同时还可以避免出现因加梯公司不同导致业主出资差距大、心里不平衡的情况,防止出现1个小区有多家加梯公司互相压价、互相诋毁、恶性竞争的局面。

  3.继续探索国企,央企参与老楼加梯项目,在政策框架内,鼓励国、央企出资参与老楼加梯工作,实现微利可持续的同时规范加梯实施工作;动员产权单位、村集体回迁房参与老楼加梯工作,减少居民投入。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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