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号汪辉-关于“开展强检计量器具智慧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点任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7日来源:大兴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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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提案

  一、背景:

  计量器具广泛应用于生产、科研领域和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它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计量检定是保障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手段,是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技术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北京市大兴区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北京市大兴区计量检测所,属于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具备在编人员20人,其中具备注册计量师资格,从事计量器具的检定人员14人。承担了大兴区绝大多数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任务。经不完全统计,大兴区范围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类型主要有11种类型,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加油站、眼镜制配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出租车公司、宾馆饭店、物流企业、计量技术机构以及充电桩经营企业、制造业生产型企业等。

  二、问题分析:

  1、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问题。

  在国家不断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科学界定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大背景下,改革的示范引领典型案例相对缺乏,标杆引领作用不突出,具体到通过发挥企业资源优势,带动和整合计量技术创新和计量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智慧监管的创新探索,缺乏政策的支持与保障,推动力不足。

  《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京审改办发〔2021〕5号)《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在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属的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内施行“取消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建立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和数据库,积极打造新型智慧计量监管体系......”等一系列强制检定的政策。目前,尚未形成带动效应。

  区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全部来自财政拨款,工作动力不足,设备采购资金依赖财政资金,不能及时保证执行强制检定所需的检测设备的及时购买,影响强制检定的按时执行。可开展检定项目受强制检定范围限制,仅执行强制检定,部分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的检测设备使用率低或大量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以大兴区计量检测所为例,计量所原建立有完善的量值溯源体系,具备开展强制检定项目以外的多种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技术能力,部分计量标准技术能力处于全国先进水平,2016年各类计量检定、校准收费已达750万元,仅需财政稍加补贴,即可满足运营需求。而受2017年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从事经营性活动影响,造成大量设备闲置,检定业务大量减少。

  2、现行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监管方式存在的技术层面问题

  企业自身强检意识问题:强检计量器具使用面广、使用量大,大多属于低值易耗设备,计量器具是否能够执行强制检定主要依赖使用机构自主登记、申报。部分企业计量法制意识淡薄,存在强检计量器具未依法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继续使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

  计量技术机构效率问题:计量技术机构工作效率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存在送检难、进度慢、沟通不畅等问题影响企业正常使用,迫使企业以校准等非强制检定方式代替强制检定。

  现行强检管理模式与智慧监管差距:一是强制检定属于传统检定方式,只能证明检定时计量器具满足法定要求,不能实现计量器具全溯源周期内计量性能的监控,使用中存在超差风险;二是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缺少对计量器具计量性能作弊的预防、实时排查能力。对电子秤、燃油加油机、充电桩等用于贸易结算、维护交易公平的,存在作弊现象较多的计量器具缺少作弊功能预防、排查能力,易将存在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误判为合格的风险;三是在计量监管方面,仍以依靠人力为主,数字化、信息化、实时化大格局有待整合与形成。加上专业人员不足,台账底数变化不能实时掌握,无法实时准确掌握整体强制计量器具检定情况,现有行政管理机制无法支撑和有效行使计量监管职能,计量技术机构和数字化智慧监管改革创新上行动迟缓,致使器具监管底数不清、监管无序效率低。

  3、现行强检管理模式不利于计量人才的培育和储备的问题

  过度依赖强检机制:如果过分依赖强制检定作为确保计量器具准确性的唯一手段,可能会削弱对计量人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计量人员可能只是被动地遵循强检流程,而不是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缺乏激励机制:如果强检管理模式中没有明确的激励机制,如职业发展路径、薪酬提升或专业培训机会,那么计量人员可能缺乏进一步提升自己能力的动力。

  限制创新思维:强检模式通常要求计量器具符合特定的标准和规范,加上国家逐步对强检计量器具进行减少,在强检技术机构中强检项目比社会上校准机构计量检验项目少很多,这可能会限制计量人员在技术创新和问题解决方面的探索空间,久而久之,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将因工作实践项目少而失去技术上的权威性,更谈不上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展智慧监管的探索。

  人才流失:如果计量工作被视为缺乏挑战性和发展机会的岗位,可能会导致计量人才的流失,特别是在年轻一代中。单一的强制检定工作,完全不具备培育既懂计量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三、建议:

  1、加强顶层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力度

  进一步理清和明确计量器具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属性,在监督管理上多元化、大数据化、智慧化,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新型监管模式;在技术服务上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手段,计量检验数据的实验室要求统一优化。

  制定出台《大兴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智慧监督管理办法》和《计量检定机构动态考核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有关“取消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告知承诺制的方式,遴选一批具有相应检定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社会资源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任务,构建“环节少、成本低、效率高”的重点计量器具智慧监管和技术服务新模式。

  2、引入竞争机制,使服务高效便捷

  突破现行模式中的壁垒,将“强制检定”中的检定全面回归其本身技术服务属性,将法定检定机构、具有CNAS实验室资质的企业统一做为技术检验服务单位,技术校准服务全面市场化,解决企业送检难、周期长、效率低、沟通不畅等问题;以市场化力量激发行业积极性与动力;营造市场公平与公开,形成良性竞争,补足需求短板。全面激发产业计量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升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满足中小企业的计量难点和诉求,有利于打造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推动智慧监管与两化融合

  在计量智慧监管创新方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手段,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新型监管模式,建设“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智能追溯管控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强检智能追溯管控平台”),利用“数字时间戳”和区块链数据不可更改等技术,将强检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任务的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实现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全流程数字化网络管理,全面掌握区域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件数、使用单位和技术机构情况,有效保障计量行政监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防范化解监管风险。通过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推动强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型模式,实现强检计量器具动态、全使用周期实时监控,避免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内失准造成损失,同时解决贸易结算类计量器具存在的作弊问题。

  4、带动产业计量发展

  通过“强检智能追朔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可深入了解和收集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在“卡脖子”高精尖计量仪器研发领域的需求;在民生计量领域,促进如:充电桩等远程在线检定(校准)方法的科研,推动具备远程、数字化信息传输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用,谋划引进、孵化和培育一批计量技术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现代先进智能测量装备生产的创新企业主体在大兴区落户;推动参与强检服务的企业加强对具备远程在线检定功能的计量仪器和计量标准装置的研发和生产,降低政府购买强制检定服务的成本费用,引领计量检测领域的新变革,推动计量产业以及检验检测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构建计量科技服务业特色产业集群。

  办理报告

  汪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开展强检计量器具智慧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点任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对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工作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区级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制定部门规章的职权。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制修订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开的信息,总局已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并始终致力于推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改革。随着国家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和完善,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能够更好地开展计量监管工作,从而推动计量产业发展,规范计量领域市场秩序。

  二、关于引入竞争机制,带动产业计量发展

  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非处罚权力清单,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属于其他行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设置和授权进行统筹规划。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规划要求,设置或者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规划要求的,应当报请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目前,北京市强制检定工作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承担。大兴区结合上级规划在辖区内设置有北京市大兴区计量检测所,负责依法对大兴区(不含经开区、瀛海镇、亦庄镇、旧宫镇、采育镇工业开发区、长子营工业开发区、青云店工业开发区等区域)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且纳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任务,能够保障辖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如果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可通过计量授权的方式,参与相关检定工作。通过计量授权,能够有效补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测能力,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完善国家量传溯源体系,有助于推动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带动计量产业发展。

  三、关于落实强检计量器具智慧监管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京办事中监管系统上开发了“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与监督”应用,该应用运用了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手段,具备计量器具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将强检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任务的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的功能。相关功能已为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通,其他人员将陆续开通。我局将积极做好新系统应用,进一步提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智慧监管水平。

  特此报告。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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