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号王峰-关于推进大兴区垃圾分类实施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7日来源:大兴区政协

分享:
打印

  会议提案

  一、问题:

  大兴区在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大部分居民未能准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混装现象较为普遍,垃圾转运过程中存在“先分后混”的情况。

  二、分析:

  1、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标准不够了解,长期形成的混合丢弃垃圾习惯难以短期改变,缺乏主动分类的意识。

  2、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可回收物的回收渠道有限,回收利用率较低。

  3、垃圾分类后的收运和处理环节存在脱节现象,过程管理不规范。

  三、建议:

  1、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方式,如举办垃圾分类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提高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2、政府引导和扶持一批规范的资源回收企业,建立便捷的回收渠道,如设置固定回收站点、开展预约上门回收服务等,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率。

  3、规范垃圾转运流程,开辟分类运输专线,实施定点、定时分类运输。

  办理报告

  王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大兴区垃圾分类实施”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进行办理。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措施》(市垃圾分类指办〔2024〕64号)要求,依法确定十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城市居住地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负责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桶前值守,指导、监督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但目前部分物业单位存在垃圾分类管理履职不到位、桶前值守人员在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等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有效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实施效果,区城市管理委严格落实市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在宣传形式、内容上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通过精准入户、活动表演、以物换物等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同时,突出重要节点宣传成效,以第三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2025年5月22日至5月28日)为例,全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万家”“进机关”“达人说”“体验日”“低碳齐参与”“再生资源回收日”“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掀起新一轮的宣传热潮。二是规范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监管,落实备案制度。目前,全区17家企业已完成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建立便利直达的回收渠道,可回收物回收主要采取以下四种交投模式:1.设置固定交投点(如驿站);2.预约上门回收;3.“一袋式”回收;4.设置智能回收箱。各小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在交投可回收物时,简化分类要求,居民无须对高低值可回收物详细分类,主要依靠后端分拣工艺进行精细分类。三是开展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专项治理,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细化工作责任,实施全面排放登记、规范运输作业、运输处理有序衔接,确保生活垃圾规范处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