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号张丰-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消防验收难题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2日来源:大兴区政协

分享:
打印

  会议提案

  内 容:

  大兴区老旧小区普遍存在消防基础设施不到位或损坏严重、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消防安全系数亟待提升。我区通过依法拆除违法建设、推进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等方式,解决了部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但仍不足以使老旧小区普遍达到消防验收标准,消防验收工作难以推进。

  一、现状及问题

  1、工作链条不畅通

  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过程中,存在政策措施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小区产权不明加剧管理难度,资金落实困难阻碍工作推进,居民意识不强增加安全风险等多重问题,工作链条上各个环节的不畅通给老旧小区消防验收工作造成极大阻碍。

  2、行业监管不到位

  老旧小区消防工作相关的规划、住建、房管、消防等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验收标准不够 明确,过程监管不够衔接,导致行业监管效能不足,亟待建 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3、政策解读不到位

  参建单位对消防设计审验政策、法规理解存在偏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解读不到位,没有理清明确消防审验的范围,参建单位对消防设计审验政策、法规理解存在偏差,缺乏对于政策的精准解读,导致改造内容中 需要消防验收的项目没有申请验收,而不需要消防验收的项 目又主动申请了验收。

  4、政策标准不适配

  现行建筑设计消防设计验收标准体系历经多次修订完善,既有建筑改造时如执行现行标准规范将产生较大的技术难题和较高的经济成本,导致部分改造项目无法顺利实施。如:按照现行标准,既有建筑防火分区、疏散距离、安全出口、外墙保温、防烟排烟等改造内容,在不变动建筑结构情况下难以解决。此外,缺少专门针对老旧小区的消防技术审验标准。目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执行,保证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但是,在老旧小区的消防改造工程中,仅依据上述文件而忽视老旧小区的特殊消防需求, 将影响改造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5、资金缺口较大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一是消防改造专项资金尚为空白。《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规定,消防安全改造属于城镇老旧小区的基础类改造内容原则上基础类改造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负担。然而,实际中并未据此拨付有关消防改造的财政专项资金,而是仅依据《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市区财政补助的函》(京财经二〔2019〕204号)“环境整治 提升”类别中“完善消防设施”予以资助,致使参建单位无法申请消防改造专项资金。二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能发挥作用。由于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且缺乏明确的申请指南,现有政策法规也未规定物业应定期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维护、更新小区的消防设施。在有物业公司管理的老旧小区,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和使用情况不甚理想。

  二、对策与建议

  1、加强组织保障,协同联动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由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最终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与消防审验的关系,明确需要进行消防审验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在此基础上,成立区级消防未达标老旧小区审验工作专班,提级推动各委办局、各街道理清存在消防隐患的老旧小区底账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厘清部门权责边界。明确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 权责划分,探索制定老旧小区消防专项改造管理办法,补齐管理薄弱环节。针对改造内容不涉及消防审验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后,直接由区住建委出具竣工验收备案。针对涉及消防审验的项目,区住建委在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后,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三是多方参与共商共建。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公民参与”原则,构建业主、物业、社区、参建方等多方参与的共商共建机制,改造后开展满意度调查,建立消防改造追踪评价体系,促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常态化监督。

  四是相关主体强化培训。对消防改造参建单位开展消防改造相关政策标准和审核机制的培训解读,对物业公司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演练,使消防改造工程的承接主体和消防安全维护的落实主体做到“应知应会”。

  2、拓宽资金来源,填补缺口

  一是结合大兴区财政资金实际情况,设立针对老旧小区消防改造专项资金,探索开展试点老旧小区消防专项改造经验,适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合理规范资金使用。

  二是政府积极引导、督促产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鼓励推动市、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区企合作"“平台 +专业企业”等模式增加社会资本改造投入,并在一定程度上 给予金融信贷支持。

  三是吸纳物业公司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消防改造,引导物业公司落实消防设施管护责任,有效发挥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用,不足资金鼓励物业自筹填补缺口。

  3、出台实施标准,筑牢安全

  一是充分吸纳考虑大兴区老旧小区消防改造的实际情况,兼顾城市更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利益、专门针对老旧小区的消防改造实施标准,充分吸纳考虑老旧小区消防改造的特殊情况,在政策标准层面提供依据。

  二是对于消防改造条件成熟、具备资金来源的小区,应尽快纳入老旧小区消防改造试点评估,积极推进后续消防改造和验收工作。对于因为相关历史问题无法通过改造达到现行消防验收标准的,应在新标准中予以调整,或至少不低于建成时消防设计执行标准。

  三是对于完全不具备消防改造条件或改造资金缺口过大的小区,应分离消防验收与消防安全概念,锚定筑牢消防安全目标导向,聚焦筑牢消防安全根本,通过增加老旧小区附 近微型消防站密度、延伸公用消防栓覆盖半径等措施,切实提升老旧小区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

  办理报告

  张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于老旧小区改造消防验收难题的思考与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首先感谢您对区住建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区住建委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责成我科室进行处理。

  一、现阶段情况说明

  (一)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依据《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及《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与技术导》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要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内容主要包括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筑结构安全性与抗震节能改造;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有条件的住宅楼栋加装电梯或安装辅助爬楼设备、楼内老化供(排)水和供热管道改造和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而推进实施等的改造内容。

  涉及消防设施部分内容主要为:小区应实现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拆除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保障消防车通行和拆除、清理楼宇公共空间和疏散通道内的乱堆杂物及墙体违规附着物三部分内容。我区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外墙及屋面保温,室内上下水改造及部分电气线路改造等改造工程,无其他消防设施改造内容。

  (二)消防验收政策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8号令)相关规定,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属于特殊工程,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并进行消防验收。目前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要是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基本属于二类住宅,不在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范围内。另,由于历史原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大都为2000年前建成,当时的消防工程相关规范与现行规范有较大出入,无法按照现行规范执行,目前行业内尚未明确关于老旧小区消防改造的相关技术标准,造成老旧小区消防改造无据可依的现实情况。

  二、目前工作内容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督促各参建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报道,建立老旧小区改造临时党支部,或与属地街道党组织成立联合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一线作业人员中党员的质量安全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建为引领,促旧改施工水平提升。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建委相关文件要求,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突出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加强消防质量过程管控、严抓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减少和消除消防质量安全隐患。三是从严落实施工过程监督检查机制。结合老旧小区施工特点,建立分阶段告知工作机制、清单检查工作机制、工程质量抽测机制,同时适时开展老旧小区专项检查,提升旧改工程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一)严格监督竣工验收相关规定的落实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在工程满足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建立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区住建委监管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严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对于参建单位把不合格工程当合格工程验收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加强旧改工程监督管理

  旧改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各自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深度参与,进场前各属地主要领导要亲自召开动员部署会;施工期间主管领导应当参加每次工程监理会议,协助总包协调专业施工时序。设计单位应提高设计质量,在设计前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改造房屋结构、室内外管线布置等现状后方可开展项目设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设计消防工程质量的原材料复验及施工试验见证管理制度,各项工序施工前要向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工作,强化施工过程追溯管理。监理单位加强关键节点的监督力度,重点对外墙外保温、电线电缆等关键节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图纸、规范及方案的做法坚决要求责任单位予以整改或返工处置。

  (三)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隐患排查治理

  积极配合属地、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老旧小区现状摸底调查,摸清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现状,建议在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的制定时充分考虑消防设施及燃气、供电线路的改造。

  (四)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宣传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通过下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消防安全讲座等方式加大对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辖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