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一、存在的问题
1.食品来源方面
主要包括食品供应商资质不明、食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一些学校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在食品采购过程中忽视安全和质量,导致食品来源存在隐患。
2.食品加工环节
校园食品加工过程中,往往存在食品卫生不达标、加工人员健康状况不明、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差等问题。这些问题容易导致食品受到污染,影响食品安全。
3.食品储存问题
校园食品存在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过期变质等问题。一些学校在食品储存过程中缺乏管理,导致食品过期变质,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4.食品监管制度不全面
当前校园食品监管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标准不统一等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二、对策与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首先,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三部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的规定,严格惩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加大违反食品安全条令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法规威慑力和震慑力,严守校园食品安全红线。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补齐相关法律漏洞。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和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食品供应、食品采购、食品安全治理等方面制定系统的法律条文,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充分的治理依据。比如日本在1954年通过了《学校给食法》,后续又颁布《食品安全基本法》、《食育基本法》等法令,全面拉开了食品安全治理序幕。经过几十年的探索,日本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适应时代发展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再次,食品监管机制方面,需要不断完善食品溯源与纠责机制,制定并真正落实教师陪餐共餐方案,将巡视机制常态化,增加食品采购、制作、残渣处理流程的透明度,形成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的制度,切实保障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让学生吃得放心,让家长感到安心。
2.强调以预防为主,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宣传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也是早期预防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学校应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讲座、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师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补充应对食物中毒、食物过敏等症状的药品供应,在食堂、校医院设置专门的应急药品供应点或服务站;把食物属性相克、食品营养均衡等知识内容纳入课程建设等。比如日本以食育为抓手,将食育融入学校课程体系,课程围绕“食文化”教育理念、预防风险的供食安全理念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同时,我们还可以尝试探索将被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转变为预防为主的治理模式,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详细评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积极监测预防措施的成效,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严格把关校园食品的健康与安全,培养科学膳食的生活习惯
建议按照不同年龄、性别、体型等为青少年提供不同分量、不同热量的均衡饮食。考虑依据个体的特殊性限制膳食中添加的糖和钠,旨在降低儿童罹患肥胖症、糖尿病、高血压等的风险。
4.加强软硬件管理,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科学的人员和设施管理也同样重要。不少国家通过系统的人员、设备管理流程,并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护航校园食品安全。建议在人员配备上,重视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专业性、知识性和卫生意识。在设施配套上,注重依托智能设备、计算机等手段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在最大程度上用好科技手段,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建立以大数据为支撑的质量评价和师生意见反馈机制等,力图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监管。
办理报告
张鹏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提案中校园食堂现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校园食品安全。
一是区市场监管局借鉴202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市级直查经验,采取“联合督导、齐抓共管”“科所联动、合力整治”工作模式,纵深推进校园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今年以来,我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联合区教委召开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针对2025年校园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此后,每月定期与区教委联合调度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分析研判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形成责任、处置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及处置要求。同时,我局围绕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三防”设施等关键环节深入校园食堂后厨、库房等重点区域对全区中小学开展拉网式排查。
二是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辖区内承包学校食堂的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优化监管方式、落实“无事不扰”原则,以“不打扰学校、服务送上门”的方式,主动与承包学校食堂的经营者对接,了解食堂经营者的实际需求,在不影响学校正常供餐的前提下,利用经营者空余时间,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分批次开展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阳光餐饮自查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确保培训内容实用、易懂、可操作。
三是联合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建立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机制,三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对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开展检查指导,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食堂建设,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并扩大营养健康食堂的示范作用。
下一步,我局会着力增强学校专项监督抽检计划的延续性、系统性和靶向性,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把抽检经费用在刀刃上,持续加大学校、为学校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企业抽检覆盖率,切实防范和化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报告。
我们诚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宝贵的支持和指导、建议。
张鹏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要求,中小学校均不向学生提供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以及预制菜品。同时学校具有食堂食材验收小组,查验食品外观、供货商资质、合格证明等,将到货品目、数量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录入台账,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并留存验收证明,确保原料可靠、问题可查、源头可溯,以保障其余食材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对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对师生家长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学校有膳食委员会,以师生、家长代表为主,负责确定学生伙食收费标准、配餐食谱、采购招标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同时学校每餐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学生共同用餐。陪餐人员要轮流选择不同的班级进行陪餐,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及时解决陪餐过程中发现和学生反映的餐食质量、数量、温度、卫生、餐饮浪费等问题,并做好陪餐记录。
学校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也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负责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校书记、校长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员承担督促落实食品加工过程控制要求、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学校食堂配有“明厨亮灶”系统,确保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和全程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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