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一、问题:
在2023年7月那场肆虐的大暴雨中,许多北京市农村地区的自建房屋遭受了严重损害,有的被冲塌,有的被冲走,这场灾难让我们深刻反思:农村自住房的防灾能力究竟如何?同样,在地震频发的背景下,许多倒塌的民房也多是自建房屋。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加强农村新建住宅的抗震防灾能力,已经刻不容缓。
二、分析:
北京市农村地区的自建房屋,受限于经济条件、传统建筑习惯以及农村居民的认知水平,普遍存在着抗震防灾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些房屋大多采用砖混结构、装配式盒子房屋、免拆模板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或全装配式混凝土墙结构等,虽然看似安全,但往往缺乏专业的抗震设计和抗震计算,其抗震能力并不强。同时,在建筑布局、材料选择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进一步削弱了其抗震防灾能力。
同时,农村居民的抗震防灾意识普遍薄弱。由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地震和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认识和了解不足,许多人在建房时并未充分考虑到抗震防灾的需求。在选址上,也往往忽视了地质条件的影响,没有避开抗震和防洪的不利地段。
此外,农村自建房的监管政策和制度较少,目前对大多数农村住宅,政府仅仅是下发宅基地证,进行建筑面积和限高控制,并没有对房屋的安全性进行要求。造成农村住宅的抗震防灾的政策盲区。
三、建议:
1精准选址,规避风险
政府在为村民规划自住房用地时,应严格遵循地震局或地质灾害防治部门提供的相关文件,选择抗震有利地段,避开断层经过地区、不稳定的边坡以及可能发生泥石流的地带。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房区域,应坚决不予批准。
2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政府应加大抗震防灾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向农村居民普及房屋抗震知识。可以制作并发放抗震知识宣传册、海报等宣传材料,同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定期播放房屋抗震知识宣传片、讲座等。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抗震防灾意识,让他们从有房住到有安全的房屋住的思想转变。
3组织培训,传授技术
政府应组织专业人士深入农村举办抗震知识讲座和培训班,向农村居民传授抗震技术和方法。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抗震设计原则、材料选择、施工技术、抗震加固措施等,确保居民能够掌握实用的抗震知识。
4政策扶持,资金保障
政府应加大农村民居抗震防灾型住宅的研发投入,组织有设计研发能力的单位研发多种抗震安全经济适用的住宅体系。同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自建房的抗震设计及评估工作。对于通过抗震评估的自建房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以鼓励农村居民积极提高房屋的抗震防灾能力。
5严格监管,确保质量政府应加强对农村住宅施工质量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施 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引入专业的施工队伍和技术指导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住宅质量符合抗震要求。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住宅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罚确保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
办理报告
王其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新建住宅防震能力的意见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准选址,规避风险
1.《北京地区农村住宅建造及抗震节能改造技术指导手册(2020年版)》提出:房屋建设选址时,要避开泥石流区、陡坡区、河滩、河道、地下采空区、地震断裂带、高压线下等危险地带。
2.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兴政农发〔2021〕54号 )提出: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等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负责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规划许可、标准建筑图集编制发放以及确权登记等工作,在村庄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用地需求。镇政府根据到场核实情况并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村民经批准建房完工后,镇政府要组织村委会、村民、设计、施工等各方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检查村民是否按照批准面积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和规划要求建设房屋等情况,对村民未按批准要求等建设住宅的,由镇政府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镇政府不予通过验收并对违法违规建设依法进行查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不予办理确权登记及变更手续。
二、强化宣传,规避风险
为提升村民农宅建设质量安全意识,向各镇政府及部分农村下发《“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北京地区农村住宅建造及抗震节能改造技术指导手册(2020年版)》、《农村住宅主要建筑材料选用简易手册》、《大兴区农村自建房建设指导手册》等宣传材料,通过发放相关手册,让农宅建设产权人和使用人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组织培训,传授技术
为推动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村镇建筑工匠职业技能,规范工匠建房行为,促进抗震节能新民居建设,市住建委每年开展为期两天的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农宅建设政策与法律法规、施工组织、农宅结构与安全、建筑识图、建筑材料、建筑风貌、农宅设计、测量与放线、地基处理与基础、土方工程、砌体结构施工、框架结构施工、装配式施工、屋面施工、装饰装修施工、水电暖安装技术、节能技术、抗震技术、防汛防火技术、房屋质量检验、建筑抗震节能技术、农房加固改造、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等内容。
我们还邀请了高级工程师对各镇政府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对农村自建房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材料选用等几个方面进行培训,为提升村镇建设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政策扶持,资金保障
为鼓励我市农村地区建设符合抗震设防和节能要求的宜居型农宅,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农村住房品质,市区两级制定了《北京市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大兴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对实施抗震节能建设的农宅建成后在符合抗震方面应符合8度设防要求、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的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保温材料防火等级不应低于B1级等要求时,给予农村房屋最高2.68万元的财政补贴。
五、严格监管,确保质量
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明确提出:切实加强施工管理和服务。村民建房要严格按照建房批复进行,可自行施工,也可选择施工单位或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承接施工并签订施工协议。施工过程中,要遵守国家和本市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抗震设防和绿色发展等有关要求,形成施工记录。村民对建设房屋的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村民房屋的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或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管和服务,督促落实抗震设防等措施。
2.2022年,我区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其他自建房总数为301684栋,共排查出严重安全隐患其他自建房249栋,一般安全隐患其他自建房3283栋;经营性自建房总数为31639栋,共排查出存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1284栋,严重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31栋,一般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1253栋,均已完成整治。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责成产权人进行鉴定,依鉴定结论进行下一步处置,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成产权人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同时在房屋显著部位设置警示标识。为保障经营性自建房的使用安全,在其办理营业执照时,一层房屋应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B级级以上视为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二层及以上房屋应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29-2015或《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637-2015对房屋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安全性鉴定结果为Bsu级及以上、抗震鉴定结果为Bse级及以上视为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