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财政专项资金监督 提升政协民主监督质效
禹学垠
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其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日益凸显。大兴区政协立足基层实践,以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监督为切入点,通过构建制度化的监督组织体系,创新全流程监督机制,将协商民主理念深度融入监督实践,探索出一条符合基层实际的民主监督路径,为新时代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质效提供了有益的实践样本。
一、主要做法
大兴区政协围绕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民主监督工作,着力从组织保障和运行机制两方面进行实践探索。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制度化的监督组织体系
一是建立专业化的监督组织架构。突破传统监督模式,成立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民主监督小组,构建“分管主席牵头、专委会统筹、部门协同、界别参与、专家支撑”的工作格局。监督小组由分管经济科技农林委员会的副主席担任组长,经济科技农林委员会主任与区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从各界别遴选委员,并根据年度监督议题动态吸纳专家委员及行业专家。通过专业力量嵌入,显著提升了监督的科学性、权威性,确保了监督视角的多元性。
二是完善规范化的制度建设。制定《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民主监督实施办法》,对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规范,构建“年初定题、年中督题、年底结题”的工作机制。建立与区财政、区发改委等部门的议题联商机制,紧扣区委区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从政策契合度、资金规模、民生关联度等维度精准确定年度监督选题,并将其纳入政协常委会年度重点协商议题,确保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近年来,相继对公园养护管理和改造提升、体育便民设施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等民生领域专项资金实施监督,有效促进了政协民主监督与国家治理需求的精准对接。
(二)创新监督机制,打造全流程的监督工作模式
一是建立规范的监督程序。年初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确定本年度民主监督议题,并围绕选定议题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召开情况通报暨工作部署会;年中组织开展视察和座谈,深入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年底召开专题监督会议,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回应、办理并反馈办理情况。由此形成了常态化、全过程、闭环运行的工作机制,做到了开展监督有组织、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切实推进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
二是深化调查研究与成果形成。促进知情明政。组织委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邀请党政部门通报情况,视情开展专题辅导或学习考察,夯实监督基础;开展深入调研。采用集中视察与委员分散调研相结合,综合运用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诉求,掌握一手资料。视情邀请专家参与,提升调研的专业深度。形成监督报告。对项目完成情况开展现场视察,召开专题监督会议,听取职能部门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介绍,组织委员、专家进行协商讨论。在充分调研和会议研讨基础上,撰写《民主监督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
三是构建“监督—办理—反馈—通报”闭环运行机制。监督报告报送后,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相关部门根据监督意见和区领导批示要求进行办理落实,并在规定时限(三个月)内书面反馈监督意见的办理、采纳和落实情况。监督意见办理情况以书面和会议形式向监督小组成员通报,确保了监督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形成完整的监督闭环,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二、提升政协民主监督质效的关键要素
(一)坚守“监督即协商”的本质属性
在价值维度,将协商民主理念贯穿监督全过程,使监督过程成为多元主体参与、充分沟通协商、凝聚思想共识的过程。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民主监督工作,不仅是对政府工作的审视,更是汇聚各方智慧、完善政策措施的协商平台。通过组织委员、专家与政府相关部门一起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落地,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的价值内核,有效增进了理解、促进了合作,彰显了“有事好商量”的制度优势。
(二)构建“专业赋能+程序规范”的监督体系
在方法维度,强化专业赋能和程序规范。通过制度化吸纳专家委员、行业专家以及审计、市民热线等专业部门加入,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技术手段和信息优势,显著提升了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民主监督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克服了监督的表面化、形式化。通过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工作流程,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避免了监督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保障了监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打通“成果转化-制度完善”的传导链条
在效能维度,着力推动监督成果的深度转化。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民主监督,不仅关注具体问题的即时整改落实,更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促进相关政策的优化完善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这种“既重问题解决、更重制度优化”的导向,使民主监督的成效真正融入国家治理链条,转化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内生动力。
三、启示与展望
大兴区的实践生动表明,政协民主监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其对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督,直接服务于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治理目标。其“寓监督于协商”、“以专业促精准”、“以成果促制度”的模式,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所要求的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依法治理、高效运行等原则高度契合,彰显了人民政协制度在国家治理结构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为基层政协深化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面向未来,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在坚守协商民主本质、保持“柔性”特色的同时,可探索更具约束力的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的执行力和影响力。同时,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将成熟做法固化为长期坚持的制度规范,推动民主监督从“项目式”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使其成为政协履职的常规性、基础性工作。
大兴区政协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民主监督工作的实践探索,不仅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更在基层实践中丰富了人民政协制度的内涵,为新时代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未来,大兴区政协将继续深化民主监督实践,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助力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在区域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贡献更多基层智慧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