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引发社会关切,年龄小、心智不成熟以及缺乏法律意识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在今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进一步地将刑事责任年龄从原来的14岁降至12岁。由此可见,我国在立法角度上也在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管理及惩戒力度。
问题:随着网络文化的冲击,青少年犯罪逐渐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型、暴力化的趋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型犯罪屡见不鲜。
青少年因缺乏法律意识,普遍认为自己年龄小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实施违法行为时不计后果,纵使了青少年严重暴力犯罪的发生。
建议:
1、为学生增加法制教育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普法情景剧、法律知识竞赛等普法宣传活动;
2、通过在校园设立法治宣传栏,绘制法治黑板报,打造法治楼道,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法律知识等形式,构建全方位法治宣传载体;
3、建立由教师、家长、心理专家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的交流平台,持续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4、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人员,定期在学校开展普法讲座,以生活中的案例为例,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5、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实践大课堂,组织学生到未成年犯管教所等未成年人罪犯管教部门进行实地参观,了解未成年犯罪真实案例,通过更加直观的方式加强对青少年的警示教育作用。
办理报告
于文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力度,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法制教育课外活动
长期以来,我委积极推进法制工作,鼓励学校在探索法制教育过程中的尝试,开展了诸如“模拟法庭”等多种有特色、有意义的活动,通过逼真的场景、惟妙惟肖的表演,增强了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使中小学生在亲自体验庭审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这些活动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和认可。部分学校还组织专家力量编制适合小学生接受能力和认知水平的校本教材,让孩子们在轻松、浅显的小故事中接受到法律知识,受到法制教育。
二、在校园内通过多途径进行法治宣传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区教委组织各校在全民国家安
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国旗下主题演讲,主题班会,校园广播,进行绘制法治黑板报,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法律知识等形式,构建全方位法治宣传载体,提高师生法治意识。
三、开通咨询热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区教委德育科联合德育研究室,开展“五个一——心理关爱”行动,即:推动一项活动——“心理健康日”活动、持续开展一个讲座——“家庭教育讲堂”、重点关注一个群体——初高三学生、发放一份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心晴菜单”、建立一种心育模式——“1+1+N”心育模式(1名校内心理教师+1名校外心理辅导员+校内若干学科导师)。各学校积极落实相关要求,营造浓郁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增强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四、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已经于2021年12月1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予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结合《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大兴区教育委员会联合大兴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等部门召开会商会,围绕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等进行研讨。由区教委主责,各成员单位共同发力,以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课程开发、专题讲座、实地体验、角色扮演等方式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提升师生、家长的法治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结合实际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实践大课堂
区教委已积极与区法院、区消防支队以及大兴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行联系沟通,未来将结合防疫实际,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进行法制实践体验。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