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焚烧祭祀用品进行祭祀活动是传统的老旧习俗,带有封建迷信色彩 ,已不能与现代城市文明生活相适应,特别是在城区,每逢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主要祭祀节日前后或已故家人祭日,很多市民就会选择在城区主次干道或路口处烧纸的方式进行祭祀,导致街道路口乌烟瘴气,烟灰飞扬,严重污染空气,过往行人避之不及;焚烧过后留下一堆堆灰烬,很难打扫,给环卫工人造成很大麻烦;纸堆焚烧同时还会对路面地砖、地灯等设施造成破坏,焚烧留下的一片片污迹,无法清理干净,令人心痛不已;更有不少祭祀者未等纸堆燃尽便离开,造成消防安全隐患。总之,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带来多重弊端,且选择这种方式祭祀的市民有越来越多的趋势,如不加以干涉,会愈演愈烈,严重影响我区城市文明形象 ,当前,正值我区深入开展“创城”、“创卫”工作的大好时期,建议禁止在城区露天焚烧祭祀用品,提升我区城市文明形象。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致市民一封信、社区宣传橱窗、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使广大市民知晓、理解与支持。
2、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推行绿色、清洁、环保、安全而有意义的祭祀新形式,如:网上祭祀、云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也可尝试建设集中祭祀场所或平台,进行集中的可控的有效管理。
3、遇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主要祭祀节日,在城区主次干道、主要路口、楼院广场等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巡查值守,劝导祭祀群众不要进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
办理报告
潘洪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城区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说明
1.区民政局对“禁止露天烧纸”无执法权限,只对“制造、销售”环节具有执法权限;
2.目前,区政府已责成区城管委牵头治理街头烧纸现象,城管委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第五十四条,“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第三项: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从市政市容角度加强对街头烧纸现象的劝导。
二、街头烧纸难题原因分析
一是缺少禁止街头烧纸的相关法律依据。街头烧纸是中国沿袭几千年的习俗,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依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制造、销售冥票和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民政部门只对“制造、销售”环节具有执法权限,对“烧纸”没有执法权限。相关单位发现街头烧纸行为只能以劝导为主,没有禁止烧纸的法律依据。
二是“街头烧纸”问题涉及多部门,需多部门发力。从政府出台的有关文明祭扫的相关文件中可以看出,街头烧纸行为涉及民政、城管、文明办、园林、环卫、消防、应急、市场监管、公安、融媒体等部门,如果从大气污染角度还涉及生态环境部门,需要多部门发力,联合执法。
三、针对提案所做工作
1.加强殡葬执法。接到提案办理通知后,区民政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对区医院、仁和医院、中医院等周边6家殡葬用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了2家网店存在售卖烧纸形象,区民政局依法对殡葬用品进行了现场销毁。
2.加快散坟治理。按照大兴区散坟和历史埋葬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督导各镇加快散坟治理进度,将散坟统一迁入镇级公益性公墓,统一实行鲜花祭奠模式,减少焚香烧纸形象。
3.起草殡葬改革文件。目前,区民政局正在起草《大兴区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一是要求各镇必须建成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二是大力推广骨灰撒散、骨灰自然葬、骨灰格位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三是出台补贴政策,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家属给予资金补贴。倡导绿色殡葬理念,引导文明低碳祭扫。
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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