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北京大兴自贸区作为全国唯一的跨省域自贸区,具有地缘政策和区域联动的比较优势,聚焦北京大兴自贸区的优质发展研究具有必要性。纵观国内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是自贸区发展的关键内容。调研如何深化北京大兴自贸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发展,对构筑区域特色的产业开放平台、促进区域内外高效联动耦合、实现区域高质高水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调研组基于北京大兴自贸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视角,通过对北京大兴自贸区进行实地调研和数据建模分析,发现北京大兴自贸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相关制度使用率需进一步提升,北京大兴自贸区制度创新清单(第一、二批)的总体使用率在40%以下,平均使用率不足20%;二是跨境投资自由度需进一步增强,需重点强化跨境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外汇资本金投资使用、跨境投资结算等方面;三是跨境融资自由度需进一步提高,需重点强化跨境融资约束、跨境融资结算、跨境融资风险管理等方面;四是相关要素禀赋需进一步集聚,需加强产业生态建设、专业人才引进、境外资金利用、数字技术等方面。
基于以上调研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相关制度创新,提供制度支撑
①国家层面积极出台关于推进自贸试验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持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高效运行给予顶层法治保障。②北京市、大兴区、临空区管委会要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制度统筹与制定功能,根据北京大兴自贸区的发展规划、发展实际和发展特点,针对性向市级或国家管理部门争取优化已有制度,积极按需求争取创新政策突破,保障北京大兴自贸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建设的平稳有序。③充分发挥“田野调查”精神,加大对其他自贸区的实地调研,汲取宝贵经验,对施策区域的产业及企业进行深入调研,统筹考虑政策的短期和长期效果,争取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吸引力的政策;强化施策后的效果评价,支撑制度创新与管理。④强调与国际惯例、规则对接,及时争取调整已有相关制度,以适应国际商务的发展趋势;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向国际标准、惯例、规则靠拢的同时充分考虑地区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入调解仲裁机构。
2.强化跨境投融资管理,做好投融资保障
①着力提升跨境投融资自由度,营造投融资便利化的良好营商环境。②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范畴内,制定相关举措,鼓励区域企业走出去,不断扩大企业影响力和区域品牌塑造力。③适时适当向上争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强化负面清单或案例管理。④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简化投融资相关注册手续,提升注册效率。⑤借鉴、创新运营管理模式,优化跨境投融资的管理,改善准入要求、额度限制等。⑥充分保障跨境投融资的资金安全与自由,在风险可控地前提下,争取逐步地推进资本自由流动、投资利润自由汇出。
3.强化要素资源集聚,提供载体支撑
①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打造良性可循环的产业生态,紧扣北京大兴自贸区的产业资源和产业发展规划。②充分调研周边产业竞争格局,制定差异化的人才吸引政策。③强化外资的利用效能,广泛联动政府、国企、民企和外企的各类资源参与自贸区建设,撬动社会资本和外部资源。
4.强化数字技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①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的同时,注重信息化技术的运用与普及,争取逐步应用、推广“电子商务网络”,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公共信息的交流共享。②运用人工智能、神经网络等数字技术,支持市场主体完善供应链及物流业务的管理服务。③积极推动“单一窗口”逐步实现“企业一头备案,数据信息多头采集共享”,减少企业多头应对管理的负担和成本,提高监管效率。④支持金融机构基于数字系统技术实现审核口径在线协同管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和成本,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管理效率。⑤数字催生金融创新,发展离岸金融。
以上建议可以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负责论证和实施。
办理报告
邓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北京大兴自贸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发展的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序号 | 政策 | 北京市相关进展成果 |
1 | 开展区内企业外债一次性登记试点,不再逐笔登记。 | 1.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债便利化政策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企业可申请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业务。截至2021年9月底,12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 |
2.根据《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取得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备案资格的企业,可以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逐笔办理外债登记。 | ||
2 | 探索赋予中关村科创企业更多跨境金融选择权,在宏观审慎框架下自主决定跨境融资方式、金额和时机等,创新企业外债管理方式,逐步实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 印发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债便利化政策实施细则》,将外债便利化试点额度由500万美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美元,试点外债一次性登记。目前,70家高新技术企业运用该政策实施跨境融资。 |
3 | 支持相关企业通过收购、参股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 | 全国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持牌支付公司——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落户北京,该公司由全球领先的第三方支付企业PayPal全资控股,公司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业务许可,并已获得基金支付、跨境人民币支付等业务许可。 |
4 | 支持符合条件的在京财务公司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买方信贷和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 |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申请结售汇业务资格。 |
5 | 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海关税款保证保险试点。 | 出台《海关总署关于在部分海关开展关税保证保险试点的通知》、《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符合条件的北京市属地企业均可开展此业务。 |
6 | 进一步简化保险分支机构行政审批,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企业保险需求信息共享平台。 | 1.北京银保监局已印发《北京市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办法》,在北京全辖简化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变更营业场所等事项审批程序,由原来的事前审批制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并推广至北京全辖。 |
2.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首批功能上线,支持企业用户通过共享平台发布保险需求、发起业务咨询。 | ||
7 | 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逐步放开公开市场投资范围限制。 | 2021年4月2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的暂行办法》。扩大外商投资范围,吸引培育更多中外投资者来京投资。允许基金采用更加灵活管理架构,进一步降低单只基金募集规模,并放宽了投资范围,申请流程也更加便利。 |
8 | 允许北京市实施对金融等服务领域国际执业资格的认可。 | 全面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各类金融领域国际执业资格认可在京落地,期货类、证券类执业资格在全国率先实行认证,基金类执业资格认证实现全覆盖,银行保险类执业资格没有了准入限制,银行业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取消,推动境外金融专业人才在北京从业更加便利。 |
9 | 探索会计师事务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试点。 | 财政部签发《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 [2020]21号),支持符合条件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自贸区设立分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在上海,北京已有一家北京分所,这是在北京自贸区设立后我市批复的第一家设在自贸区的分所。 |
10 | 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 | 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人行营管部为5家试点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并指导完成首发业务。 |
11 | 在区内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 允许区内企业可在所属分局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允许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其中关于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要求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 |
12 | 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RA)结算融资及汇兑便利 | 对于境外机构按照规定能够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允许区内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试验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外汇 NRA 账户)结汇业务;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结汇、外币贸易融资等业务。 |
一、跨境投融资管理及制度创新方面
目前,针对跨境投融资方面,目前在北京市层面,已出台以下支持政策:
二、要素资源集聚
大兴自贸片区已经初步吸引了一批生命健康、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重点企业入区,落地了综保生物医药孵化器、综保公共库以及京东、顺丰、南洋、上药等一批优质项目。大兴自贸区正在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数字化水平,推动相关供应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和信息链互促融合发展。综保区在去年12月实现封关运行,当前正推进国际货运航班恢复,推进大兴机场五类口岸申报,研究出台货运支持政策。推动综保区打造“一个系统、一次理货、一次查验、一次提离”港区一体化监管模式,目前综保区联络道北京部分加快施工建设,近期将完工。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国际会展中心和国际消费枢纽建设,并开展全球创意方案征集,将为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及各类贸易新场景提供展示交易与全球交往平台。同时,也在加快推动中央公园、榆垡邻里中心及第四实验学校等配套建设。
三、数字技术管理
大兴自贸区支持各领域专业化、特色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在大兴自贸片区应用与落地。推动综保区平台数据与“单一窗口”对接,实现全环节实时物流数据上传、物流数据实时共享、货况信息可追踪可查询。支持企业结合需求对接“单一窗口”、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应用相关数据创新开拓应用场景。上线离岸贸易交易背景核验信息服务平台,为离岸贸易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提供合规支持。与企业合作研究面向生物医药行业的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引擎,并搭建数据跨境服务平台,正在结合企业实际出境数据开展优化与验证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动跨境投融资业务发展
下一步,大兴自贸区将持续推进中资金融机构在自贸区落地,促进跨境金融等创新业务发展;依托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积极对接和争取外资金融机构入区设立机构。推进外债登记便利、跨境资金池试点等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创新政策实施落地。探索推动具备条件离岸金融业务场景落地。支持金融机构利用NRA账户,为“走出去”、“引进来”企业的境外主体、境外被投资主体和融资主体、跨境电商的境外平台或供应商以及离岸贸易境外主体为海外并购或境外项目建设融资贷款,参与境外银团贷款,提供日常支付结算、融资(特别是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
(二)持续扩大试点成果
积极拓展试点范围,选取业务逻辑清晰、试点意愿明确的企业,结合企业业务形成面向更多行业与应用的试点方案。积极对接市两区办、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等市级主管部门,邀请各相关单位对临空区试点工作进行考察与指导,主动提供平台能力,为北京市相关试点工作贡献力量。
(三)建设数据跨境服务港,打造数字经济“新国门”
一是培育数据跨境合规产业。引进权威科研院所、政策法规咨询机构、数据产业服务机构等入驻临空区,为数据跨境提供数据存储、分析、处理、评估、合规辅导等服务,培育形成数据跨境合规产业形成增长。二是谋划数据跨境专用基础设施。结合意向企业投资意愿,积极扩展示范效应,规划建设服务于数据跨境合规产业的专用算力基础设施和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为远期探索“数据跨境安全专区”以及相应的创新服务实践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