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一、工作情况
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新就业形态表现出了巨大的韧性和发展潜力,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与此同时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严峻。2021年7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从总体上为新业态劳动者保护提供了方向。大兴区致力于建设全国数字贸易创新发展高地,辖区内有京东智能产业园等先进物流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众多,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现就如何将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落到实处提出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二、存在问题
互联网平台经济催生了大量新型就业岗位,但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却相对滞后。经深入调研发现,一方面新业态用工模式下劳动关系本身呈现灵活化、非标准化的特点,另一方面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平台企业为降低人力成本不断通过劳务转包等方式实现“去劳动关系化”,加之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以劳动关系为前提,致使目前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普遍存在着劳动关系认定困难、职业安全保障缺位、劳动强度大缺乏休假保障、缺乏职业技能培训等问题。
三、相关建议
一是明确平台企业及其合作公司的劳动保障责任。应当在允许平台企业通过合法的合作用工方式分散其劳动保障义务的同时对平台合作用工模式进行有效规范,针对目前各种明显规避劳动法律的做法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明确并细化平台企业、劳务派遣公司、外包平台业务的公司在不同用工模式下的责任承担范围,并由平台企业承担监督职责和补充责任。建立劳务合作公司的准入制度,包括最低注册资本、劳务承包资质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强制其设立风险防范机制,同时禁止合作公司进行劳务转包或对业务主体部分进行分包。
二是建立并完善对平台企业算法的监管体系。对于涉及劳动用工的算法,加强事前监管和事中监管,建议考虑算法事前备案、影响评估以及介入算法设计等监管路径。同时平台企业应当对其算法合理性作出相应的说明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关系到订单分配、计价、抽成比例、工作时间、奖惩规则等内容,增强算法透明度。鉴于算法的专业性,建议建立专门技术部门对平台企业的算法进行监管,监测算法在诸如合理确定考核和奖惩要素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方面是否设置合理。
三是构建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整社保政策“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思路,建议以工伤保险作为突破点,设立无劳动关系可以缴纳工伤保险的规则,进而推进其他险种的设计。在费用缴纳方面,可以考虑由平台、平台合作公司、劳动者共同承担的思路,同时由政府给予一定补贴。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放开户籍限制,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完善征缴方式,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鼓励部分高危行业建立互助基金或行业工会,劳动者可以自愿加入并强制参保意外事故保险,通过社会自治的机制解决意外事故导致停工的生计问题和护理问题。
四是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保障方面的独特作用。各工会组织应当引导平台劳动者积极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参与制定平台规则、推动发布行业标准等。拓宽工会维权和服务范围,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劳动纠纷和解调解、代书代理劳动争议案件,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组织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参与劳动监察执法并加强劳动权益保障监督。
五是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的司法保护。考虑出台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的司法解释,拓宽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手段,遵循事实至上的原则,考虑建立相应指标体系或模型用以确定从属性或经济依赖性,平衡平台与劳动者的举证责任,为司法实践提供准确的指导。通过司法实践经验,为立法修法提供参考。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对新业态劳动者保护的政策宣传,提高新业态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明确劳动保障监察主体,定期对平台企业及其合作公司合规用工及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快构建畅通的监察渠道,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职能,建立从业者及其家属向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反映新业态企业侵权事件的畅通渠道,使劳动者在权益受损害后能够“投诉有门”。
办理报告
张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蓬勃发展,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区人力社保局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维护,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关注行业用工问题,规范平台企业合法用工
针对新业态劳动用工领域的问题,会同区人民法院,研究分析平台与新业人员的用工关系,对符合劳动关系的,严格要求平台企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邀请区总工会、美团、饿了么及相关单位,召开大兴区新业态劳动关系座谈会,深入了解物流、快递等新就业态用工单位对职工的劳动保障情况,加强用工指导;联合区总工会,为有咨询、调解意愿的网约工、货车司机群体提供专项法律援助服务;编制《新就业形态群体便民服务手册》,向新业态从业者进行宣讲发放,共发放3000余册。
(二)持续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高从业人员执业技能
北京市自2019年起持续出台《关于促进快递行业规范发展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通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撑多渠道灵活就业实施办法》、《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大力支持新业态企业吸纳就业,不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各项补贴政策。我局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严格落实上述文件的规定,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从业人员,应补尽补,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已发放各类就业补贴8450.96万元,涉及为2146家次企业,劳动力1.38万人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特别是针对快递、安保等领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三)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以“法律宣传进镇街”为载体,以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为重点,组织开展贴近新业态从业者群体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提高从业者理性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受疫情影响,2022年上半年采取线上直播形势进行普法宣传,共直播6场,观看人次达7千余人次。
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为平台,建立健全纠纷调解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柔性处理的优势,就地就近化解争议,对不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但调解成功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未成功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新业态从业者做到应援尽援。
(四)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网上投诉平台监控,公布维权投诉电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新业态从业者劳动争议;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超时加班问题,与区总工会开展了超时加班问题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平台企业严格落实工时各项要求,对在合理范围内产生的加班,引导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新业态从业者劳动保护工作。
一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落实职业伤害险、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抓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治欠保支、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推动人力社保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推进部门协同监管。我局通过加强数据共享、重塑业务流程,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在日常巡查中加大对新业态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将新业态劳动用工领域严重违法行为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并将欠薪违法新业态企业和个人纳入欠薪“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布,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行业自律自管。积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新业态领域行业协会和工会组织的培育和指导,鼓励引导行业协会、企业代表与相应的产业(行业、地方)工会重点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职业安全保障等内容,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研究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奖惩办法等行业规范,督促新业态企业规范用工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全区新业态从业者劳动保护的关注和支持,在您和其他委员的建议和指导下,我们将持续优化完善劳动关系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本职工作,保障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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