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号韩晶晶—关于建设新时代普惠托育服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9日来源:大兴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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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提案

  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后各类标准规范文件、优惠支持政策逐步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进一步提出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伴随着我国托育服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普惠性托育服务在政策体系中被作为重点项目发展方向,这与新时期我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特点密切相关。从需求侧看,我国托育服务需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服务内容的多样性需求更多,对服务质量的标准化需求更高,对服务价格费用的普惠性需求更强。

  伴随着我国新时代时期的城市化高速发展,城市中的人口和经济社会活动日益增加,对于工薪家庭收入有限,且长辈年龄过大的问题,导致出现过多丁克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幼儿托育服务问题成为提升城市人口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焦点问题之一,改善和完善幼儿托育教育工作机制已经成为新时期社会需求的重要问题。目前建立普惠托育服务存在的问题如下:

  1、市场普惠托育服务模式不够规范。0-3岁幼儿语言、行动有着不够完善的特点,通常主要用情绪形式表达言语,成年人通常无法理解孩子的想法,所以出现幼儿未被理解,反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发展,教师目前也没有系统的培训,从幼儿数量上幼儿园控制的班容量在30以内,0-3岁幼儿的班容量并未设定规定人数,对于开设普惠托育服务不能被认可,家长存在着不放心的情况。

  2、建立托幼一体化模式。目前面临的问题就是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的公平性,也存在着户籍和流动幼儿的公平性。

  3、托育服务特点灵活便捷,精准,但托育家庭需求情况目前没有相关数据作为参考。

  根据以上问题,我建议:

  1、大力宣传0-3岁普惠托育服务教育,调动家庭参与托育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

  2、建立健全0-3岁普惠托育服务工作机制。

  3、加强托管园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作用。

  4、发挥社区作用对托育家庭需求进行摸底,将托育服务最优化的名额进行排名,做到服务的最优化。

  5、有效利用育儿中心,提高0-3岁托管园教师的教育规范性。

  办理报告

  韩晶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新时代普惠托育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区卫生健康委领导高度重视,委派人口家庭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多次进行沟通、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增速放缓、高龄少子、婚育年龄推迟、生育意愿降低等特征,低生育率成为影响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要风险。调查显示,影响群众生育的一个重要因素是3岁以下婴幼儿无人照料看护。2019年,国家北京市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区卫健委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积极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不断推进我区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一)明确责任科室,加强政策学习。

  随着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开展,国家和北京市相继出台了各项政策、规范,为了更好地落实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区卫健委明确由人口家庭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加强对0-3岁婴幼儿照护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落实政策要求,并指导托育机构依法合规开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二)开展专项调研,了解群众需求。

  1.配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开展辖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调查,了解婴幼儿家庭送托需求;与大兴区总工会联合开展用人单位托育服务需求调查,了解辖区各企事业单位0-3岁婴幼儿送托需求,和用人单位办托意愿;与区政协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调研,了解办托机构困难和需求,为市、区两级制定托育服务政策提供依据。

  2.根据民政、教委及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信息,联合属地调查情况对辖区内开展托育服务类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台账;指导符合要求的机构完成备案,为创建示范机构做好准备工作。

  (三)落实政策规划,促进托育发展。

  2022年,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文件要求,不断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1.做好政策规划,落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案。一是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生育延长假、陪产假和育儿假的实施;二是与区发改委和民政部门联合会签大兴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细化我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指标、任务和要求。为辖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开展提供文件支持。

  2.多种形式办托,满足不同家庭0-3岁婴幼儿送托需求。规范发展多种形式办托:鼓励市场登记的托育机构积极备案,规范开展托育服务;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内开设托班;在用人单位内建设托班试点,以满足不同婴幼儿家庭的送托需求。目前,全区实际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50家,其中建成卫健委备案托育机构11家、教委办幼儿园托班13家,用人单位托班试点1家;可提供托位共2501个,实际收托824人,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1.37个。托位总体使用率为32.95%,托育服务的市场总体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详见表1)。

  3.示范托育引领,促进辖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北京市示范托育创建标准,在全区开展示范托育机构创建工作。通过培训、考试、验收指导等多种方式,促进托育机构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为在托婴幼儿提供优质服务。截止2023年5月底,我区已有北京市示范托育机构11家,很好的发挥了示范托育机构的引领作用,保障了托育机构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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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下一步工作

  目前我区托育服务工作虽然有了一些进展,但婴幼儿托位建设情况距离“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每千人口达4.5个托位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距离送托家庭对服务价格、服务对象、服务便捷等方面的意愿还有一定差距,现阶段还难以满足居民服务需求。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综合监管,规范托育市场发展。根据《北京市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京卫家庭〔2020〕6号),严格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开展我区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工作,加强综合监管,引导托育机构主动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在托婴幼儿安全健康。

  2.强化示范引领,促进托育服务多元供给。一是进一步发挥示范托育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托育服务整体发展,带动托育机构积极参与2023年北京市示范托育机构创建工作。在示范托育机构内开展家庭养育指导和社区亲子服务等活动。二是进一步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增速放缓,按2016-2021学年统计,我区出生人口数由18155人下降到了7176人,预计到2025年,辖区现有幼儿园将释放19753个托位(详见表2)。鉴于此种情况,我委将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在满足3-6岁儿童入园需求的前提下,招收2-3岁幼儿,为普惠托育服务提供相应的托位,推进托幼一体发展。三是加强项目储备。根据大兴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要求,动员属地做好项目储备,推进0-3岁普惠托育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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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大兴区托育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进大兴区0-3岁托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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