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号罗道全—关于我区应警惕城市夜景灯光秀造成光污染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9日来源:大兴区政协

分享:
打印

  会议提案

  居在大兴,尤感大兴区近年来在城市绿化美化、交通便捷、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成效显著,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等等,受到大兴区的广大居民的高度认可。但在巨大成效的同时,一些存在的问题也要引起高度重视。有居民反映,她家附近的大兴区北兴路沿线绿化、照明设计已经成了京南南五环沿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尤其是夜晚,城市夜景照明的点缀和各种特色的灯光秀,更是点亮了城区的夜。

  北兴路南侧的街边公园也成了附近居民茶余饭后散步常走的路线,但这些居民最近发觉自己的眼睛开始发酸、干涩,开始以为是白日工作用眼过度所致,这种状况越来越明显,跟家人、邻居提及,他们也表示有此情形出现。这有很多附近的老百姓早晚散步,偶然听身边路过的人说了句:“这射灯设计的不合理啊,太刺眼了,这不就是光污染么?”。于是,笔者近日开始留意这一条路的夜景照明布置,仔细观察这些沿小径陈设的夜景照明,五颜六色的射灯均置于地面,射灯灯光呈发射状向上发光,瞬间会产生比之前不经意间晃着更明显的视觉障碍,不敢直视。于是查阅关于城市夜景照明规范性的相关要求,发现这属于城市夜景照明光污染中的眩光污染。

  国家规范标准GB/T 35626—2017主要规定了夜景照明设施、广告标识、LED显示屏等室外照明设施对居民、行人、夜空、动植物的干扰光限制要求,但涉及的设施种类和应用场景较为复杂,单个光污染标准无法满足城市夜景的光污染评价需求。此外,国内光污染标准对光污染评价指标的规定存在不一致和部分指标缺失的情况,未能形成完善的评价体系。为此,特提出以下两个建议:

  1、在目前没有符合现有状况标准规范的情形下,在实际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美化城市夜景的同时,建议区市政管理部门改良下北兴路南侧街边公园的现有城市夜景照明的部分设施——产生眩光污染的地面射灯,一切从实际出发,考虑以人为本,呵护老百姓的视力健康。譬如可以采取将布设的射灯置于离步行道稍远的位置或者调整下射灯灯光的强度等措施。

  2、建议区市政管理等部门梳理分析各个光污染标准,从我国城市夜景光污染现状出发,以国家标准为主导,结合行业相关标准,选取适当的评价指标,形成科学而全面的光污染评价体系,再施行合理的设计方案,给城市夜景照明添光加彩。

  办理报告

  罗道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区应警惕城市夜景灯光秀造成光污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对您在繁忙的工作中关注大兴新城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做好大兴新城城市绿化养护工作是政府赋予我中心的职能,因此,您的提案使我中心倍受鞭策。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问题确实存在,我们已经着手解决。

  我中心在接到您的提案后,立即会同区市政管理委针对此问题开展调研。提案中涉及北兴路林荫慢行系统内的夜景照明设施,经过区城管委相关业务科室比对设计方案及相关行业标准,设计成果和竣工验收现场情况情况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建成后兴业路绿地内的照明设施作为北兴路街边绿地附属设施移交至园林中心进行养护维护工作,我中心的职责是保障接收的各类设施正常使用,目前该路段设施完好,均能够正常使用。

  基于以上原因,通过我中心与区城管委能源中心沟通,认为短时间内对北兴路南侧绿地内的地面射灯进行改造的难度较大,涉及地面设施、地下线路、资金来源等制约因素,目前无法预估彻底改造工程的时间。因此目前我中心暂时关闭了地面射灯,避免对行人产生直接照射,截止目前为止,尚未接到群众因光照不足的反馈或投诉。

  接下来,我中心将调研汇总该点位的照明问题,向区城管委进行汇报,后续是否进行改造项目申报,按照职能划分将由区城管委相关部门开展。区城管委也将对辖区内政府产权夜景灯光设施进行排查,对确实存在光污染问题的点位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新建景观照明设施设计内容中光污染问题的关注,杜绝光污染问题发生。

  再次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建议,我们一定在今后的园林绿化建设及维护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为改善大兴人文环境,提高大兴人民生活质量和品位发挥我们园林服务中心应有的作用。请您予以监督并提出更多合理意见与建议。

  大兴区园林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