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一、现状:
作为一种新能源交通工具,电动汽车具有噪音低、能源利用效率高、无移动废弃排放、出行成本低等优势,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二、问题: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认可,车辆充电问题日益突出。走访中发现,居民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充电不方便、充电价格不便宜。一是因为私人充电桩安装不方便,一些老旧小区没有停车位,业主想安装充电桩非常不容易;二是小区装有充电桩的车位被油车占用现象普遍;三是小区公用充电桩缺乏专人维护,导致破坏严重,维护费要高,间接导致充电费用居高不下。
三、建议:
“充电是否方便”往往是决定购买的重要参考,能否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影响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整体布局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推动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的重中之重。为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有效推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现实,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装地锁,强化小区公用充电桩车位管理。为解决小区装有充电桩车位被有车占用问题,建议给装有充电桩的车位安装智能地锁,能感应新能源汽车,防止油车占用车位;新能源汽车不充电占用车位也要收取相应的占位费,避免车位长期被占用,影响有需要的新能源汽车充电。
2、专人维护,加强小区公用充电桩管理。有居民反映,小区15个公用充电桩有时有8个桩因故障不能使用,给大家充电带来极大的不便,增加了“充电焦虑”。建议物业出面与第三方公司协商,明确充电桩运维管理相关要求,避免充电桩损坏无人管理。同时,小区物业也要经常巡逻,避免人为损坏充电桩。
3、规范收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体系。2023年,中消协发布《新能源电动汽车消费与公共充电桩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对充电收费价格满意度为72.6%。我们在走访中也发现,大家普遍希望统一收费标准,并适当降低费用。走访中发现,不同场所充电计费差异大,有时价格相差一半。例如,大兴区某小区低谷期充电费用相当于其他场所高峰期的充电费用,而且必须先充值再充电,非常不方便。建议:一方面要出台政策,严格规范收费标准,树立充电桩品牌充电,提高充电效率、使用便捷、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加强充电桩运用时的维护管理,减少充电桩损坏率,降低运维费用,间接降低充电费用。
办理报告
罗道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兴区应进一步加强社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大兴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充电难”问题,大兴区城管委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大兴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各行业、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牵头单位,全区上下集中资源力量,齐抓共管,全面加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二是作为公共停车场备案的行业主管部门,大兴区城管委将是否配建充电车位作为备案条件之一,要求各备案停车场必须按照车位数的10%配建充电车位,提升充电服务能力。截止6月3日,大兴区共有备案停车场113处,配建充电车位2473个。
三是为提升居住区附近“充电难”问题,大兴区城管委积极开展“统建统服”项目建设,深挖社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内边角空地、底商门前、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地,依据"统一选址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为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三个5"(找桩距离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的用户体验。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尊敬的罗道全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大兴区进一步加强社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解决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21]155号)文件,物业企业的职责是积极支持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勘察现场,提供图纸等,按照与充电桩产权人签订的委托协议的约定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方案要求积极履职,通过强化行业指导、加强物业政策培训,指导物业企业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
一、加强物业培训,保证政策落实
强化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住宅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及后期秩序维护工作的意见》(京建发[2021]2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36号)、《关于加快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2023年区住建委通过腾讯会议和视频直播等方式召开培训会共计5次,涉及730余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落实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工作,提升物业项目积极履职。同时区住建委还将重点指导属地增加公共充电设施区域,发挥业主共同决定作用,强化业委会(物管会)履职管理,联合镇街组织业委会(物管会)履职培训33场次,培训人员2338人次,让业委会(物管会)知晓工作内容和履职要点。利用业委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业主及物业企业共同参与电动车充电桩管理,全力构建党建引领、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二、强化行业指导,督促企业配合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住宅区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的工作方案》对于有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的小区,区住建委督促物业企业积极支持和配合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包括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等。对于不配合的物业企业,区住建委将会对企业作出约谈,限期整改等工作措施。要求物业企业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合业主大会做好意见征集等事项,以便更好地决策和规划公共区域的充电设施建设。
三、加强检查力度,完善停车管理
针对居住小区停车秩序问题,区住建委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巡视力度,加强停车秩序管理,从施划停车线,加强停车引导,做好油车与电车在停车矛盾的协调工作等方面确保居住小区停车有序。同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内公共充电桩的正常使用。
特此报告。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