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号马小娇-关于推动大兴区托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来源:大兴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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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提案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支持积极生育的重要措施。2022年8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托育工作的有序发展,不但能够缓解多子女家庭的幼儿照护压力,某种程度上也会提升部分适龄女性的生育愿望。近几年在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努力下,托育工作初步推进,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供需不匹配,矛盾较突出。一方面有入托“刚需”的幼儿家庭越来越多,但符合需求的拖位数量无法满足,出现“一位难求”;另一方面由于收费标准悬殊,社会化托育机构每月几千元的收费标准,超过普通家庭可承受范围,或托育机构位置不方便通勤家长接送,导致“供非所求”,存在托位空闲。

  二是经营投入大,收支难平衡。托育机构建设有非常严格的标准,从房屋结构到装修材料再到生活、学习用品等,都要高出一般办学标准,相应也会产生较高的投入。但幼儿入托时间非固定、有弹性(因病、天气、旅游等原因),造成机构整体收入偏低且不稳定,收支不平衡问题凸显。在没有政府大力支持的情况下,社会化机构存在很大的倒闭风险,市场退出率高,使有意开展托育服务的创业者,持续观望。

  三是家长对托育机构缺少了解或信心不足。虽然不少家庭存在养育幼儿的负担,但对于近几年才得以发展的托育行业,很多家长并不真正了解,不清楚周边是否有符合资质的照顾孩子的地方(托育机构),或知道有这样的机构存在,但缺少信心,对机构是否能够照顾好幼儿存在担心,于是更愿将孩子交给家人看管。

  四是属地对于托育服务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更多持观望态度,需要明确的文件支撑及托育主管部门的持续推进。

  对于存在的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坚持把托幼一体化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幼儿园办托班具有“师资有保障、资源能共享”等不可替代的优势,是促进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举。鼓励公办幼儿园发掘潜力,增开托班,在办园经费、教师待遇、生均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从规划上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新建幼儿园资源布局,并对开设普惠性托班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

  二是加快发展普惠性社区托育机构。充分考虑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入托便利,按照“托管为主,收费低廉”的原则,发展社区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议各镇街通过提供免费托育场所(可共用现有公益用房)、场租补贴,给予装修、设备经费支持等,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社区托育机构的发展,或可弥补公办幼儿园的不足,更多承担2岁以下幼儿的托育服务。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举办托育机构。园区、楼宇、企事业单位兴办托育机构,这是社会责任的体现,同时也是职工家庭更愿接受的托育方式,更方便接送、价格相对低、信任感更强,从而分担职工的育儿压力。

  四是加大对托育服务的宣传。通过官方媒体,将托育形式和内容,逐步灌输到幼儿父母的意识中,对于优秀托育机构,进行适当报道,提高托育机构在家长心中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五是加强有效监管,规范行业发展。加强对托育机构的资质、安全、卫生等方面全方位日常监管,查处不法行为和违规行为,规范引导托育服务行业良性有序发展,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六是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将千人托位比,作为一项考核目标,激发属地对于托育工作扶持力度。

  办理报告

  马小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大兴区托育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区卫生健康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责成人口家庭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政府引导建机制。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领导均多次专题调研,将托育服务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及区政协“双月民主协商”内容。普惠托育服务被纳入《大兴区“十四五”时期健康大兴建设规划》,出台《大兴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托育服务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草拟《大兴区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4年-2025年)》,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正在修订完善中,托育服务发展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建立了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双牵头的区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2024年3月8日召开2024年区级托育服务工作重点部门联席会议,就推进年度托育建设任务、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年度目标。三是坚持需求导向。以国家及市级托育服务需求调查为契机,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区总工会开展“大兴区托育服务需求问卷调查”,形成《大兴区托育服务问卷调查报告》《大兴区0-3岁婴幼儿养育托育情况分析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坚持属地责任。强化各镇街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稳步推进“一街镇一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圈。将年度托育建设任务分解至各街镇,拟将托位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区对镇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2.多元赋能优体系。一是推进多元办托。区人大、区政协和区卫健委等多方深入辖区镇、街道的社区、企业园区、用人单位和托育机构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事业单位办托意愿和群众送托需求,挖掘托育市场潜力,破解托位建设难题。发挥公办幼儿园优势,将大兴区第十一幼儿园纳入区托育服务中心改造计划。在以幼儿园开设托班为办托主渠道的基础上,深入摸排可办托资源,挖掘社区办托、企业办托等资源。积极参加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支持天宫院街道积极申报2024年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和北京市社区儿童中心项目。二是推进普惠托育。2023年底,按照全市整体工作部署,我区首批4家社会化托育机构实现“转普”,正式实行普惠托育收费标准(2100元/月),增加普惠托位284个。同时,年底前,给每家机构各预拨2万元补助资金。目前,《大兴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已于4月12日由4部门正式联合印发;《大兴区公办托育服务试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由区发改委牵头完成,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大兴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已由区财政局牵头完成,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医育结合促发展。一是规范行业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关于加强托育机构监管的工作方案》,将托育机构纳入行业管理,明确委内相关科室、疾控中心、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职责。将托育服务纳入卫生监督执法日常执法范围,规范托育机构日常管理及预付费资金监管。二是探索医院办托。探索“医育结合”办托模式,积极推进区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建设,并拟由其承担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职能,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其他机构有需求的职工、周边小区群众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4.全面监管保质量。一是规范备案程序。建立动态监测制度,结合日常巡查和备案管理情况,组织各镇街每月对辖区内所有托育机构进行排查、梳理和核实,落实台账管理,保证托育规范管理的全覆盖。把好备案审查,对有意向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在选址阶段就开始对其进行安全消防等备案相关工作指导,帮助企业选择合规、适宜场所办托。严格托育机构备案关,加强备案前业务指导及安全验收,已备案托育机构10家。二是加强综合监管。贯彻执行北京市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方案,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动态掌握托育机构信息,每月组织各属地现场摸排,建立动态台账。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机制,将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托育机构依法依规有序发展。三是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在区级网站公示已备案托育机构信息,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四是开展示范引领。积极开展市级示范机构创建,已有12家机构被评为市级示范单位。五是强化人员培训。每年组织托育机构积极参加北京市托育机构管理和保育人员培训、北京市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等,提升托育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大兴区情和功能定位,围绕“方便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目标,以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打造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为着力点,通过强化“保障性、专业性、环境性”3大支持体系,探索构建适合区域实际的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发展新格局,打造婴幼儿友好型普惠托育服务“大兴模式”,以“小托育”撬动“大民生”,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新大兴新国门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推进区域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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