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号崔桂红--对于小学低年级学生取消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来源:大兴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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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提案

  一、现状

  学校的课后延时服务自实施以来对于解决个别家庭按时接孩子回家难问题,让家长安心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助。

  二、问题

  1、学校的课后延时服务主要从成人角度解决了无法按时接孩子回家的实际问题,但没有站在孩子们的角度考虑学生的感受,让正处在身心成长关键时期的孩子无奈接受成人的生活压力。

  2、在亲身参加学校的课后延时服务过程中,通过与低年级班主任和参加延时服务的孩子沟通,我发现有七八成的孩子家里有人能接,但嫌孩子太闹腾或看二孩儿、做饭等原因不愿意过早接孩子回家。

  3、小学低年级六、七岁的孩子从早上8点上学到下午6点半左右被接走,在校10多个小时,尤其是低年级孩子没有书面写的作业,识字量不大,所以在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内,孩子们看书、写字、甚至画画等有效活动时间不超过30分钟,就开始无聊的趴在桌上睡觉、百无聊赖的各种坐姿……换位思考一下,此时孩子们多希望可以回家补充些能量(水果、食物),开心地到户外和小伙伴跑一跑、闹一闹,或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甚至可以在家长指导下学做家务。

  三、建议

  从学生身心发展角度看,低年级学生长时间在校不利于孩子的身体健康发展和心理安全感的形成,社会和学校、家庭都应担负起各自的责任。

  1、建议政府发布从学生身心发展角度小学低年级(一、二年级)学生取消(或减少)课后延时服务通知。

  2、学校召开家长会,讲清利害关系,充分让家长了解孩子的状况,真正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3、充分调查确实有需求的家长工作情况,争取全社会对孩子的关心,从学校角度开具证明,鼓励用人单位可以准许家长在不影响当日工作情况下,可以提前下班(不扣工资)或通过其它方式,接孩子,还低年级孩子健康、快乐的童年。对于实在无法解决接孩子问题的家长,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学校纳入课后延时服务管理。

  办理报告

  崔桂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于小学低年级(一、二年级)学生取消(或减少)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1.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南(试行)》文件,面向全体,愿留尽留的原则,课后服务面向全体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现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工作日、所有有意愿学生“三个全覆盖”。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对于有参加意愿的学生,学校做到应留尽留,不得拒绝。对于没有意愿的学生,不得强制要求其必须参加。

  2. 在满足学生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全区85所中小学课后服务全覆盖,开设课业辅导班3130个,学生参与率达到88.2%。开设科技、艺术、体育类项目3074个,学生参与率达到96.5%,有效减轻了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3.分段侧重;各校课后服务内容设置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学生实际需求,为不同阶段学生提供适切的支撑。在“五育”融合的前提下,一年级新入学阶段课后服务侧重于适应与融入,小学中低 段课后服务侧重于兴趣启蒙、综合实践拓展,小学中高段课后 服务侧重于兴趣特长培养、学科实践拓展,初中课后服务侧重 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学科巩固与延伸。鼓励在同一年级或同一学段内设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课后服务内容;为学生提供因需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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