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号吴少蓉—关于加强针对临时停车违法行为预通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来源:大兴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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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提案

  一、现状:目前北京市实行临时停车违法行为预通知,车主可收到北京交警“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及时驶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的短信提醒,10分钟内驾车离开,不会有违章,但大兴区部分地区无法收到预通知,直接进行违章处罚,缺乏“执法温度”。

  二、问题:大兴区部分地区无法收到预通知,车主无法及时得知违停情况进行挪车,从而避免违章处罚。

  三、建议:建议加强针对临时停车违法行为预通知,做到大兴区范围全域覆盖。

  办理报告

  吴少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针对临时停车违法行为预通知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分局交通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您提出的大兴区部分地区无法收到预通知,车主无法及时得知违停情况进行挪车,从而避免违章处罚问题。经核实,大兴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已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相关操作规程执行先行提醒纠正机制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醒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备案的联系方式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于通知10分钟后未驶离的或无法通知的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执法查处。

  下一步,分局交通支队将严格执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相关操作规程,落实交通管理监管措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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