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提案
一、现状
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网络游戏不断进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由于一些网络游戏防沉迷机制不健全,相关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少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
二、问题
1、成绩下降。长时间沉浸于网络游戏中会导致学生缺乏学习动力和集中注意力,进而影响其学业成绩,也严重影响青少年的休息时间。
2、健康问题。长时间坐在电脑前玩游戏可能导致中学生缺乏运动,出现近视、肥胖和体质下降等健康问题。
3、沉迷心理。中学生容易对网络游戏产生沉迷依赖心理,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产生孤独感和自卑感。
4、社交障碍。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会导致中学生缺乏与他人面对面的交流机会,降低社交能力。
5、情绪不稳定。网络游戏中的竞争和挫折可能引发中学生的情绪失控,表现出易怒、沮丧、焦虑等情绪问题。
6、暴力倾向。某些网络游戏中存在暴力和血腥的内容,可能引发学生的攻击性和暴力倾向。
7、陷入网络陷阱。网络游戏中存在网络陷阱和信息泄露的风险,中学生容易受骗或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
三、建议
一是家长和学校加强对中学生的监督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游戏观念,合理规划时间,避免这些危害。二是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管理,关闭一些有损青少年的游戏。三是加强宣传网络游戏的危害,让青少年远离游戏。
办理报告
徐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整治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简称执法队)督促网络游戏企业落实防沉迷系统的接入和使用、监督网络游戏内容,确保游戏传递积极健康的价值观。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在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中,我们从三个方面高压监管文旅企业确保防沉迷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检查内容。制定四项检查指标,包括是否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未成年人上网、是否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登记上网人员信息、是否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的标志,要求网络文化经营负责人负起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不实名登记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现象。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一方面,强化联合执法,执法队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属地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分行业、有重点的进行检查、专项治理。另一方面,用好线上技术巡查,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加大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监管。截至目前,共对1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8家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了巡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是执法普法相结合。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中小学开小学前后、暑假期间等节点,联合属地、教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制作并发放法规宣传材料,尤其是中小学周边、旅游景区和人员密集区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防止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等方面,要求负责人做好员工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消费者实名登记,切实守法经营。
二、下一步计划
网络游戏沉迷是一个社会问题,下一步,执法队将会同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与中小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推动广大家长、老师、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培养和提高网络素养,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游戏账户的管理,指导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游戏时进行真实身份验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形成落实防沉迷要求的社会合力。我们也将督促网络游戏行业加强与家长、老师、学校的联动沟通,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对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予以关心支持。
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