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冷链食品防疫工作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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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北京、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重庆、陕西、云南、天津等10多个省份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增大了疫情传播安全风险。近期多次出现的冷链食品阳性案例中,甚至出现有阳性冷链食品流入到终端市场及消费者手中的严重问题。

二、问题分析

一是冷链从业人员的防护与冷链食品运输途中的防疫工作不到位;二是终端市场在引进商品时,对商品安全的检验检疫存在遗漏;三是在大型农贸市场、连锁商超中并无针对产品输出设置检验检疫及消杀措施。

三、建议

对冷链食品的上游、中转、下游全过程产业链进行全面布控,加强“最后一公里”的防疫措施,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1.上游阶段

无“三证一码”或者“三证一码”不齐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加工、贮存、销售,并对产品来源准确记录,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查”。

2.中转阶段

进口冷链食品在中转到各省、市前,统一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监管。对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齐全的冷链食品,经审核同意不需进入集中监管仓的商品,必须将信息录入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追溯系统,(审核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3.下游阶段

直接面向消费终端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管理“冷链食品溯源码”,须将“冷链食品溯源码”公开展示,供消费者扫码查验。

4.加强末端环节消毒

在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商超的出口处加设食品消杀设备,主动对消费者提供食品及外包装消毒服务。政府引导各个市场及商超肩负起社会责任,确保健康安全的食品流入到消费者手中。

民进大兴区工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际科副科长、一级主办    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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